您好,我是甘肃省瓜州县西湖乡的村民,现城区二环路改造工程已经启动,县政府开路需要征用我们的宅基地,请问如果政府在没有民意调查的情况下准备强行征用宅基地是否合理?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市场住宅房价3000元/平米,补偿款18.8万元,我家宅基地总面积400平米),我们能否根据市场价格要求补偿,或者要求重新分配宅基地自建?在没有达成补偿协议之前我们能否拒绝签字,或者拒绝县政府的二环路改造工程?政府有没有权利对我们进行强拆?并且每次来家里的是乡政府武装部的人,还出言不逊,态度恶略,请问这一切事宜应该归哪个部门负责?如果与政府走上诉讼程序,我们能否坚持不拆?
我是重庆涪陵人,现在我家有住房280平米左右。要拆迁。但我家只有两个人。我的户口在单位了。政府说按一个人30平米补偿。我连盖房子的钱都补不回来。这样补偿是否有点不合理啊?我很着急。 政府这样做是不是变相的剥夺个人财产所有权?
你们好,我是山东泰安农村的,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大哥大姐们, 最近我们这里,要建社区,听说要把以前的房子都拆了,我家新建的房子,什么证件都没有,只有承包土地的合同,就是与村委会签订的,房子正好建在承包的土地上面我当时承包土地的目的就是建房子,村委会大包大揽的说,可以建房,出了什么事,他们解决
我家现有五口人,我与父母是分户的,但住在一起(属于常住人口),原有两处房屋现拆除部分,但有两个不同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我妻儿三人户口不在家(外无房屋),现在拆迁我是否可以拿两户及人口补偿呢?
我家现有五口人,我与父母是分户的,但住在一起(属于常住人口),原有两处房屋现拆除部分,但有两个不同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我妻儿三人户口不在家(外无房屋),现在拆迁我是否可以拿两户及人口补偿呢?
我是15年前来日本定居,户口一直在老家江苏丹阳。而今年由于建常泰高速公路房屋要被拆迁,大队却不承认我是基本户,说我是女儿生。。。请问如何才能讨回应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