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送货(建材)至其准岳父家后以假名签收并出据,用货工地不详,约定期到未付款,后电话接听(推约)但不见面并无付款之意,无固定住所,市值29000元,经派出所查真身份后了解,其非当地人并与女友分手不见。无合同有签收单据和欠条,证人有司机。 请问:可否定性为诈骗报案,派出所应当立案与否,或如何民事追回货
乙方通过别人打电话让我把货拉到某地,卸货后乙方出现把货强行拉走,并且还说要给我打欠条,我说我不卖给你了,你这属于抢劫,但是对方还是把货抢走了,我阻拦过程中多次被按倒在地。(我和乙方有业务往来,他手里有我打给他的一万多元的货款欠条,不足一年,从没说过不给他和产生争执)这算抢劫还是经济纠纷?
2013年4月27日,我的叔叔 跟我的妹妹带着我妹妹的孩子(6个月大)去医院打点滴,在打第一支药物的时候孩子出现血管发红的现象,我叔叔马上去问医生,结果护士告诉我叔叔是正常的药物反应不用担心,在打第二支药物的时候孩子出现异常,头皮发青,我叔叔抱着孩子去问医生,医生发现异常以后把孩子带到急救室抢救,最后抢救无
2013年4月5日,某男发现共家中的财物大量被盗后报案,经过查证发现是其前女友偷走了他的房门钥匙偷走了共房中约计价值5万余元的财物 。
有人在县城区内用垃圾、土石填占排水沟(城区内有些地方还是明沟排水),请问这种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应该由哪个部门管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个人没有营业执照,租了住宅房,招了几个工人做服装,我按口头协议按时发工资,干了2个多月,工人活没干完,拿了工资就不干了,已经给我造成损失,我没按时完成客人定的时间交货,客人要我赔偿,而且我也关门了。现在工人到劳动局去要余下的钱,劳动局说不给工资就怎么罚款我,拿劳动法恐吓我,其他事情他们不管。按劳动
我个人没有营业执照,租了住宅房,招了几个工人做服装,我按口头协议按时发工资,干了2个多月,工人活没干完,拿了工资就不干了,已经给我造成损失,我没按时完成客人定的时间交货,客人要我赔偿,而且我也关门了。现在工人到劳动局去要余下的钱,劳动局说不给工资就怎么罚款我,拿劳动法恐吓我,其他事情他们不管。按劳动
如本案 没有点门市 而是点燃 自家的车辆 对周围也没有引起火灾 该如何判处呢
如本案 没有点门市 而是点燃 自家的车辆 对周围也没有引起火灾 该如何判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