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店铺租赁合同中承诺的两个店铺,因故只能提供一个。赔偿责任是否可以减半?另外,合同已经签订,还没有开始执行,能否主动解除合同,赔偿比例大概是多少?我是出租方
我向某公司租赁了2间店铺,已签好了合约,合约期为5年,从2011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由于公司要求店铺必须2间一起租赁,不可以单独租,所以我与其公司经理口头协议将其中有一间店铺以我的名义租赁给了他的亲属。在口头协议中,我经营百货烟酒类,他经营水果蔬菜类,而且不得与我经营同类商店。但现在他并没有和我签任何
我与二手房东签了店铺合同还有一年多未到,现房东违约要收回店铺重建店铺,按合同法规,房东应怎样赔偿
合同期限是2年即2012年5月18日起到2014年5月17日为止(租凭起始日期以甲方规定开业时间为准) 合同是这样签订的 甲方卖场12年10月1号已经开业的,2压一租及1w的质保金交了,由于各种原因自己不能进场,现在该怎么办 补充:当时是说3月份开业,后来又拖到5月 最后10月才开业,导致现在出现突发原因不能进场
律师您好 租赁合同中甲方自己写的违约责任里:如果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租金、保证金等应当全部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一条款,我们是否可以要求甲方返还全部100%租金、保证金。 受不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金额30%的限定,另外,此类案件律师代理费是怎样收取的?
200多平的商业门脸进行装修,再加上设备共计20万,和甲方签了三年合同,只干了一年,甲方违约,停电停水,乙方无法经营,乙方要求按合同执行。甲方将此门脸售出。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乙方腾房,乙方要求赔偿多少才算公道?
已经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并且交了两个月押金和一个月房租,房东尚未将房屋交付使用。能反悔吗?违约怎么算
已经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并且交了两个月押金和一个月房租,房东尚未将房屋交付使用。能反悔吗?违约怎么算
租赁店铺签了合同,未交屋,交了定金,租赁人想反悔,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最近看好一家店铺,挂牌招租,现在经营者还有十天到期,我提前与房主交定金,签了合同,问,我现在想反悔怎么办,反悔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我方场地租赁给一企业,由于这两年物价飞涨,租金原来没有约定增长,我方想提前终止合同。我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有那些?如果赔偿有无标准?
租房合同未到期,口头商量退租,房东要收违约金,则改为继续租赁,这样算违约么
我和房东签的合同是一年,因自己原因想退租,跟房东商量的是我给他另外找一个租赁者,或者我直接转租给他人。房东不同意我转租,要自己租给我找来的租赁者,同时还指责我有违约,要求克扣押金和剩余房租。我知道提前退租是我违约,但若此时我选择继续租赁该房屋到合同期满,这样我还算违约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