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为林业站负责人,其负责包干的林场被无证砍伐5.8公顷(为承包该山场种速枫桉的老板砍伐自种速枫桉),当事人并不知晓承包老板私自砍伐。当地人民法院以疏于巡查山林,玩忽职守罪判处林业站负责人有期徒刑6个月,开除公职。是否量刑过重?现在准备起诉,有可能免除刑事责任,保持公职吗?
问一个关于承包林木砍伐的问题? 甲:林木所有人 乙:承包砍伐人 请问: 1。在砍伐树木的过程要办理砍伐证么?或是超过多大面积要办理该证。 如果要办理的话是由甲方办理还是由乙方办理呢? 2。如果乙方在砍伐树木时砍出甲方所规定的范围,那么一但有法律责任是由乙方负责么? 3。如果在乙方砍伐过程中有第三
老板将工地承包给另一方,另一方的工人在休息时间自主上班做事,其间,被电击身亡,老板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若承包方有资质,发包方就无责任了吗? 若无资质发包方要负怎样的连带责任?
我在一探矿井下清渣,把一侧睾丸挤伤、切除,在劳动局已认定工伤,找矿业,矿业负责人说:“他们承包给XX
我在一探矿井下清渣,把一侧睾丸挤伤、切除,在劳动局已认定工伤,找矿业,矿业负责人说:“他们承包给XXX,由承包方负责,与他们无关。”矿业向上一级申请复议,这样理应找谁索赔正确?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的劳动单位是矿业。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急!!,我在广东河源老家的亲戚,在没有申请采伐许可证情况下,砍伐了自家山里的林木30方,现在被林业部门拘留了。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量刑和罚款会是多少?如果没有赔偿能力又会如何?想想挺悲哀的,解放前就买下的山林,是自有财产。这几年所谓的退耕还林的钱,一层一层下来,发放下来的少之又
我家人去年在自己承包的林业砍伐,今年初被告之是违法的。砍伐时没办砍伐,说是过后再补办,目前得到的消息说是我们砍的是封山育林的林地,但我家人说没有人说过我们自家承包的林地什么时候被定封山育林了,我查过如果承包地改封山育林国家是有补偿的,但我家人说并没有收到这个补偿。现在说已经传递到法院了,想咨询这样的
林业承包合同也过期,在承包有效期内,(合同有效期九年).承包方拥有采脂(松树)权,砍筏权,承包方选择釆脂,直到最后一年才申请砍筏指标,由于没拿到砍筏指标,导至合同到期后无法砍筏.请问承包方是否对该林木拥有砍筏权?
一村民未经审批在自家的落叶松林地里看法四百余棵树,用于建养鸡大棚材料,这种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苗圃承包山地,在没林木的山地种园林树苗,以后苗木长大挖出出售,需砍伐证吗?
苗圃承包山地,在没林木的山地(承包前或中期,已由林权证所有者把原林木砍伐完)种园林树苗,以后该区域苗木长大挖出出售,请问需申请砍伐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