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买家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和买家解除了买卖合同。但是全权委托书还没有撤销委托公证,中介说把剩余的3份委托书(总计5份,还有两份说是用了,用一次就会放在那个地方了)退还给我就行了,不知道是否安全?是否还用去取消委托公证/
我父亲三月在香港突然过世,未留下遗嘱。我们三月四月两次入港办理好父亲后事,父亲在香港存折上有四万三千多存款,由我弟弟取出。 现父亲在香港银行还有一个保险箱,现只能由香港法院事先开箱检验后,才能知道有哪些东西。 香港法院已通知六月初开箱,要求我们子女到场,父亲只有我和弟弟两个子女,现弟弟要求我写委托书
对方以房子抵押我工程欠款。写了一张委托书,说明房产有我全权处理【未过户】,并公证了。然后我把房子卖出,卖价多少是否与对方无关。直接过户到买家户头上。
各位律师好,我有点问题想咨询。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和我交易的是房主的委托人,他拿了一份委托公证书。我一直没仔细看过那份委托书。现在我已经办完过户手续,房产证已经改成我名,但是一直都是那个委托人和我在各种合同上签的字,原房主一直没出现。但现在我又有点担心如果那份委托书是假的或者原房主没有给委托人代签字的
有这样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名字是A,房子在一年前买给了B,当年只是双方做公证书,公证书上的名字是B,有关房子的证件都在B手中,这个房子还没满5年,现在B要把房子做二次公证给C,但C发现公证书上有“委托人无转委托公证权”,请问这间房子还能做第二次公证吗?如果中介通过各种手段完成了二次公证,那么C受法律保护吗? 急
问题背景: 本人是非户籍单身青年,想在上海买房,10年年底的时候因母亲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产证上写了 本人、母亲、姐姐 三人的名字。因限购,现在本人需要先去名字才可以重新买房,打算选择交易的方式去名。再结婚后买房。 现在问题来了: 1、母亲和姐姐都在北京,无法来到上海亲自办理。打上海房产交易中
我丈夫于上月病故,女儿22岁,前几年在萧山购置了一套营业用房,现正出租,因当初做房产证只登记了丈夫一人名字,如果我要转让该如何办?我是嵊州的,需要公证的话,在嵊州这边办理公证是否有用.求解答
我母亲有一单位福利房的的购房指标,母亲生育我弟兄三人,经商量现在将该标给我,将来购置房屋所有费用归我一人承担,房屋所有权归我一人所有,我给予其他两兄弟家庭每家三万元的经济补偿。根据单位购房政策划,该房屋十年后才能上市,办理相关证件,为了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所以现在想办理公证手续,想问一问该怎么
想代理国外某品牌的奶粉,拿不到厂家的委托书,但是可以拿到其他代理商的委托代理协议,这样我的物品能不能在国内直接销售,还是需要办理其他手续?
我父母于二十多年前结婚,婚前买了房产且房产证是我妈妈的名字,五年后两人离婚,经调解协议把房子判给我,但房产证上一直是我妈妈的名字,现母亲意外死亡,我打算把房产承继公证,但公证处说因为是他们婚前买的,所以是夫妻两人共同财产,如果我要继承,需要我爸爸回来放弃继承权,以前离婚时把房子判给我的协议他们不认可
我叔叔现在中风瘫痪,说话不是很清楚,因为不能行走,现在想把他的房子先委托公证给我,然后再由我同阿姨一起去房产局过户,这样可以吗?还有我听话现在委托公证需要两千元的费用,我想问一下有这么多吗?我叔叔跟我阿姨是合法夫妻关系,过户的话需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