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购买的是1999年8月23日的使用权房屋,近来因邻里之间的厨房公用面积的使用而产生的纠纷,因此,我想了解一下99年有什么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对公用面积的使用有什么细则,急求回应,谢谢!
有谁能告知上海市1999年8月的房屋使有权的法律条文有新的调整吗?
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现在是否有效。 此条例现在是
高法司法解释中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此规定中的“年赔偿总额累计”是指该案中在具有赔偿权力的所有被扶养人范围内,把每位抚养人年获赔偿额相加所得之和?
单位分配给我个人的房子,借给他人不还,想起诉要回,使用权手法律保护吗?
分配取得所有权已经有证据证明,借给他人未经单位认可,没有签借用合同.我多次要求归还对方不还,想起诉要求返还,我对单位分给我使用的房子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吗?此借用合同纠纷,法院应该受理吗?
2004年我购买了一套楼层为四楼的商品房,2009年元月份起,发现我家的墙体、楼顶面的白色涂料逐渐腐蚀变黑,发霉,3月份开始,五楼住户有水不断往我家厨房、餐厅的楼面裂缝渗出,且有轻微的滴水情况。5月份我要求五楼住房处理漏水问题,但遭五楼住户拒绝,说漏水问题主要是开发商楼面质量引起的,叫我找开发商,我找了开发商
2004年我购买了一套楼层为四楼的商品房,2009年元月份起,发现我家的墙体、楼顶面的白色涂料逐渐腐蚀变黑,发霉,3月份开始,五楼住户有水不断往我家厨房、餐厅的楼面裂缝渗出,且有轻微的滴水情况。5月份我要求五楼住房处理漏水问题,但遭五楼住户拒绝,说漏水问题主要是开发商楼面质量引起的,叫我找开发商,我找了开发商
闫律师:你好,因我现住的房子是我父亲在世时学校分给的,94年因该土地在无批准的情况下95年就建好并入住了,学校至今无法补办到土地证、房产证。95年这幢房子每户上交8000元,以息代租。我母亲至今还在世,但因需帮我妹带孩子,常期在外地帮忙,在这种情况下,按法律规定,学校是否有权解除我们当时以息代租的合同;若以后
卖出房屋使用权(房票)后 买方如果买产权出现法律问题卖者是否有责任
如题 前提是房屋使用权的所有人有经济纠纷。其金额是否达到没收此房屋产权的条件并不确定。 请问如果达到没收房屋产权的程度话 卖房票(非产权)后,买方是能正常买断房屋产权。买方出现拿不到产权问题,卖方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