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在宁夏银川租了一间15平米左右的房子从事打字复印业务,当时所在地区业务萧条,随着经济好转以及我们多方的努力,生意逐渐有了起色,当我准备续交房租时被告知要在近期腾空房屋,我想就此事咨询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能否要求继续租赁或者要求赔偿。 我所租赁的营业房属于国有事业单位,一个单位的办公大楼楼下,单位里有不少的图文设备,因为最近几年进行科室收益单独核算,所以文印设备开始对外受理业务(用国有的设备接私活能不能走纪检委揭发举报呢?),当时就有传言说要收回我们所租赁的营业房,当时租赁合同上是这样约定的: 1、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不得在所租赁房屋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机械加工、噪音及对环境污染行业。如发生违规处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并保证所租房屋的完整性,如果乙方续租,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我们提前两个月通知了,当时还没商量出来结果) 3、房屋签订协议后,如遇到**县城改造原因终止合同,甲方只能按租赁费退还剩余租金,如装修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这里并没有说明要收回房屋的,而且租赁时也说明,非国家占地等一般不收回房屋,现在对方看我们生意好,想把我们轰走,然后继续从事相同的行业,因为是公家所以给我们的理由是领导要租给他们家亲戚,所以这房子必须收回来,你准备腾空吧,我们说出一样的房租,别人就是拒绝续租……)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并不得将该房屋进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不退还押金。 以上就是大致合同细节; 因为我们租赁的时候,房子空置多年,而且面积很小,才15平米,所以给我们的承诺是,这房子我们单位没用,就租给你,只要不是政府拆迁,或地震什么的都不收回去,随着几年的积累,客源,广告效应都渐渐显现出来,楼上的那些领导开始眼红,先是将自己单位的办公设备对外营业,有准备用不正当的手段挤走我们从事相同行业,鉴于当初的承诺和合同上没有甲方收回房屋的约定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赔偿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租用该房屋呢?请各位专家指点一二。
我于06年12月份和房东签了一份合同,要租他的门面房3年,共已付租金70000元,已用两年,现我不想继续经营了,我可以要求房东退回未用的这一年房租吗?我们的合同就这一项未有明确说明, 问题补充:我们的合同有这么一条:在出租期间内,房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房屋,
我有个门面房租给乙方开超市,只付了租赁保证金,房租是年付的,但已经逾期两个月没有付租金了。我已经写了催款函给了他,限他在十天内将租金付清,否则收回房屋。现在十天已经过去了,他还没有付租金,请问:我可以要求他解除合同吗?
本人于2009年8月租赁一套住房供个人居住使用,为期两年(至2011年9月)。本人缴纳了第一期半年的租金以及押金共计人民币一万圆整(租金7000,押金3000).因为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按照合同要求于2009年12月向房主提出需要在2010年2月搬出(按照合同要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主,实际我是提前两个月通知了房主),房
房屋租赁期满,出租人提高租金,承租人不接受,要求出租人给三个月时间处理货物,然后解除租赁是否合法
房屋租赁期满,出租人提高租金,承租人不接受,要求出租人给三个月时间处理货物,然后解除租赁是否合法
通过中介找到一个1996年建的老房子,当时宣称家电齐全,签合同时,家电都简单看了一下,虽然有些旧,但想着还能用,就签了合同,入住后发现家电太旧,影响使用,电视画面要几分钟后才不颤抖,而且看着看着就会出现没声音的情况,热水器非常老,水温最低时也很烫,冰箱噪音很大;在网上查了一下家电的使用年限,估计这些家电
您好!律师!我租了一个单位的门店十年了!合同每一年一签,现在合同要到期了我想继续承租。而甲方要收回租给别的单位!我应该怎么办!谢谢!请您指点?
企业租赁期满,但出租方要拆迁房屋造成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是否有要求补偿的权力?
本企业与出租方房屋租赁期已于2012年9月8日到期,出租方发文通知本企业在2012年12月31日交出场地,出租方将房屋拆迁,造成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是否有要求补偿的权力?
今年5月,我发现去年购买的房屋地面楼板(高层,我是中间楼层,未装修)产生7.6米长贯穿裂缝,后同楼下业主确认裂缝上下贯穿. 同时楼下房间地面楼板相同位置处亦有裂缝.后同开发商接触,开发商拒不承认质量问题,但愿意维修,不保修,不保证修理后不在发生开裂. 多次沟通未果后投诉至当地质监站,质监站判断为质量问题,处于后浇带方位.
我的汽车和摩托车同向行驶,我车的后视镜刮到摩托车的镜子,导致摩托车倒掉,摩托车主受伤住院5天。交警说我负全责,我应该怎么赔偿(对方花了2000的医疗费,医生诊断在家需修养3个月。对方要求索赔务工护理等费用15000元,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