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搬在另一个村,家人都是农村户口,但户籍在原来的村,我们应该给分土地吗和宅基地,村里的领导不给分。但国家不是制定了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权,他们不按政策走。
户籍所在地的村不给分,我们几个人现在都没土地。
私人的土地买卖。我知道是无效的,但要怎么签合同,或者公正什么的,确保自己利益。 然后在土地上盖房子,如果是有房产证的,对自己比较有利吗。没有房产证的话呢,要怎么在合同或者公正注明。 就是说私下买卖的话,我想保证我的利益,怎么签土地买卖合同,可以在他们村委会盖章下签吗。我买土地是要来盖房子的,如果房子
本人一家5口,父亲母亲加我,姐姐,哥哥,弟弟,妹妹,共在村里承包3亩地,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合同30年不变,当时是妹妹,母亲的名字。母亲1997年去世,在2002年的时候爸爸因无劳动能力把土地划在我配偶的名字下,2009年我爸去世,到现在一直由我们种着,但是由于城市改建需要,现在需要征收土地,会收到一部分的补偿款,
修路时把我们14家的老宅子不同程度的占了一部分,县政府比较同情我们,为了照顾我们不再给我们安排新的宅基地,同意修路剩下的经规划后可以自建,建个门面做个小生意好养家糊口,在办证时,我们的东邻眼红心不平,到政府胡闹,让挂牌出让。请问像我们这样该怎样办理?
1998年我们家在村里面靠马路边买了一块地,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协议书上有双方签的字和手印(卖方是夫妻两人签字和手印,买方我爸签的)那时候没有经过第三方。由于靠近马路,原来的土地周围都种有一种树,至少也有20到30年了,到今年2013年国家把我们村的泥巴路修成水泥路,村里可以只出劳动力就可以把水泥路修到自己家
我家2009年租赁一块国有土地开了一家超市,为期30年。今年有房地产开发商要对这块土地拆迁并建造商业住宅楼,请问该如何补偿
二十多年前爷爷用土地换了个地基给爸爸建房子,双方没有书面协议,但是我们办下了宅基证,现在拆迁了,对方想要回土地,可不可以拒绝,协商不成法律解决胜率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