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因工死亡生前所交的个人养老保险是否属于遗产?怎样进行分割?
在职职工因工死亡生前所交的个人养老保险是否属于遗产?怎样进行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将夫妻双方的养老保险账户差额进行了分割,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是指向养老保险机构缴纳的保险金,离婚前尚未实际取得(几十年后才可以领取);法官将双方账户的差额均分。
我父亲零七年过世,当时单位给了十个月的工资和一千六的丧葬费,母亲每月三百的抚恤金.后来我们拿网上下载文件找单位,去年单位又补了十个月工资.对于养老保险单位一直没提过,刚问社保局,说是参保在职职工死亡的,他们一次性付一万六生活补助和六千丧葬补助给职工单位,养老保险也由职工单位办理退保,领取后给家属.社保局说的丧
男女双方都退休。93年双方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女方96年退休,男方2008退休。前提是在1996年1月1日国家颁布政策以前双方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时(个人缴纳+企业缴纳)都划入了个人账户。请问,现在如果要求分割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已包含了企业缴纳部分,如何进行分割,企业缴纳部分怎么分。
双方都退休了。双方都有养老金,离婚后,双方要分割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账户有两个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工资+企业划转(企业划转部分和个人工资进入社会统筹)。离婚时,企业划转的部分需分割吗?是分割所有的养老金,还是分割个人所交。?
在职其间代表公司向合作方领取下属部份津贴进行发放,以对帐型式返还,是否属于个人行为
本人在某公司在职其间程经向自己负责区域内的一个合作方代表公司向其预支过下属的部份津贴进行发放,次月从公司的资源中对帐型式返还给该合作方,合作方对帐确认无议,事后近三年该合作方拿出有本人签名的发放单据催本人还款,说是本人个人名义的借款,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
2012年9月18日,同事跟死者换班了,当天休息时间,去吃早餐晕倒在餐馆,经抢救无效而至死亡(腹主动脉瘤破裂).他是在职医院员工,56岁,还没退休,请问属于工伤吗?还想咨询下,死者是有三十年的工龄的老职工,也是党员,也是残废军人.死亡后有没有工龄补贴拿的?如果有是在所在医院单位拿补贴还是别的单位?死亡补贴有哪些啊?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