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法律上如何界定?签订长期分居协议有法律效力么?
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准予离婚”,那么分居两年如何界定?分居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法律上生效呢?有人说需要人证物证,并且很难界定。由于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户口本,而户口本都在老家,一时办理不了离婚手续。那么夫妻二人签订了一份“长期分居协议”,并且经过公证,能否从这份协议生效之日起认定分居时
夫妻共同财产界定——关于【夫妻分钱(各一半)以后,一方处置(给长辈买一套房子)后,提出离婚,法律上如
如,女方(无工作),提出分割夫妻共有的现金,双方只是做了口头约定,各分得500万元,约定各自花费各自的一半。夫妻形同虚设,近日,女方在其分得的500万元内,未经对方同意,为其母亲买一套房。之后,提出离婚,问题是:法律上如何认定应分割的共有财产是指双方共有的1000万元,还是扣除买房后的金额?双方各自支出的500
女方现患有精神疾病(不影响正常生活,但劳作有一定影响),男方提出离婚,从法律上讲女方如何正确保护自己
女方在工厂上班,由于上夜班时间太久有点发困不小心被注塑机压到手指,工伤认定为5级伤残,此事造成心里一定伤痛和阴影,后利用工厂的赔偿和自己的积蓄回老家建房,在修房过程中与划定的地基(地基所占用的农户发生阻挠、争执)农户存在矛盾。建房期间男方一直在外打工未负责帮助建房,由于女方建房都是自己购买材料、核算
管道井设置在楼梯间,分户阀与水表等均在管道井内,若分户阀或水表等设施损坏,属于共用部分还是自用部分? 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者是界定的规范性文件?
男方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外地女方胡某并结婚,婚前没有领结婚证,婚后以各种理由不注册结婚,婚后两月自己一走了之了,并且在走之前和其他男人有照片发到网上,给王某造成了心里压力和精神负担,结婚时彩礼加三金买家具花费八万多元,这样算骗婚吗?王某怎么把钱要回来?王某精神损失怎么办?
丈夫离婚前为他人担保赌债,房子即将被拍卖,妻子如何摆脱追债人
和丈夫已经离婚了,丈夫婚前为朋友跟别人借钱签了字。之后曾签过协议答应房子卖出去后会将钱返还,但是期限过了,房子一直没卖出去。债主要把房子拍卖了,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