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大家好! 我的案子在2011年立案,至今未执行。分公司有债权,已经申请执行。请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第三人的限期是多久?
我与被告人共同出资采用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房产,但该房产只登记在被告人名下。后与被告人分手。现经法院判决,我占该套房屋的30%,但被告既不配合卖掉该套房屋,也不配合将房租收益的30%支付给我。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南京市江宁区殷巷集镇居民,99年各地都在搞建设新农村,当时我花了7500元在本乡另一个村里买了一间地皮建了一间三层楼房,现在政府把这样地卖给了开发商,政府以旧城改造和区内道路拓宽的理由要求我们拆迁,但补偿很低,一直没达成协议,现江宁区秣陵街道委托江宁区政府申请行政裁决,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执行裁决法院能
老公欠人家的钱,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可是债主去公证处做了公证,要求法院查封房子。后来我咨询过律师,律师说,虽然司法解释是婚内债务属于共同承担,可是法院一般判决不属于共同债务,真的是这样的吗。?请教律师帮我解释清楚,真的不属于共同债务吗?因为我没有签字认可这个债务
雷XX欠我5万余元,因多年执行未果,我和雷xx签订了执行和解,由雷XX还款2万8千元,雷XX先给1万8千元,剩余1一万元在2013年6月30日前还清。可是雷XX却没有偿还。当时和解协议写的是如若到期未还,还按判决书 判决数额减去已还的数额恢复执行。现在雷XX逾期未还,我找原执行法官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说这事法院不管了。我的
咨询一下关于公民间欠债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执行结果一:当事人无钱,法律能奈他何? 执行结果二:当事人有钱,就是不给,法律又能奈他何?难道还能查封个人银行账户不成?
我有个债务官司,原告是公司,被告(本人)。法院在2012年4月1日判决我败诉 ,欠了别人钱。问题有3 一,债权人到现在还未申请执行,还可申请执行吗? 二,原告在立案之初就申请保全,查封了我的房子,我应该如何解除查封? 三,原告如果过了申请执行期,还可通过法院找我要钱么
公司拖欠工资,本人将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工资,但是老板拒不支付。现在准备通过强制执行拿到我的钱,我想问的是强制执行是从公司的银行账户扣钱,那要是公司的银行账户没钱,可不可以从公司法人代表的私人账户扣钱?因为老板故意拖欠公司,强制执行的时候公司银行账户肯定是没钱了,这样我还是拿不到钱。请问律
7月1日在西城法院经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请问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和是否有时间限制?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包括哪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