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帮在信任社贷款3万元,为期一年,到现在贷款人本息未还,信任社也一直未与我联系,现收到法院传票,要求我与借款人归还本息,我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我有个叔借了银行8000块贷款,他癌症死了!当初我爸给他做的担保,现在他家人无力偿还,我爸要承担什么责任?
2009年3月份我妻子在我不在家的时候把我的身份证,户口薄拿去帮我一叔辈兄弟在农村信用社贷了5万元钱,可是在担保人的签名上我不知情,是我的妻子代我签的名字,现在贷款期一年的期限已到,信用社的人找到我追收这笔贷款,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吗?
说明:担保人应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对其中各项知款无异议并同意承诺其相应的责任后方可签字。 责任担保书 四川大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同志为你公司新聘档案员员,本人自愿作为该同志的担保人,对其再贵公司从事档案员一职期间,可能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人保证自己是合法的公民,并有足够财产
07年6月 我岳父在醉酒的情况下与另一担保人一同为借款人刘某担保贷款40万 而我们甚至没有一份合同的副本 来借款人刘某携款逃跑 一直杳无音信 2011年9月29日我岳父收到法院传票 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之前的几年里 并未出现过银行发出关于这个贷款责任的任何通知催款之类的 传票的快递员说 他这一天要送20张传票 都是这个刘
我是经过一个朋友委托介绍要我帮他担保贷款但是贷款人是另外一个人但是贷款这个人他家里是银行的黑户银行也给贷钱了3万还有贷款人贷款逾期都两年了一直都没还一分钱我是担保人会追究怎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