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第一伦承包6人,90年至95增加3人(有人外迁,进别人3人),96年大儿子外迁,2000年全家搬回老家,随后全家户口也迁走。2008年回原地要回土地。能不能索要土地?
距离我家后门半米左右有一块地是本村A的,他的土地面积大概宽度就1米左右,长度有5米,根本就建不了房子。因为我家的小卖部还有后门都是面朝A那块地的,A不知道为了什么目的,就运了很多石头堆在他那块地上,严重的影响到了我家。我想请问各位我家应该怎么办呢?本来是想把他那块地的使用权买下来的,但是不知道农村买
本村因广乐高速路征地与隔村发生纠纷,有三·四亩,土地使用证是我们村的《82年证》,我们村一直没耕种,隔村离这块地近他们种了一亩多,一种就十几年,征地时他们以此为依据要平分征地款,他们的依据可成立吗?我村该找哪些部门处理??谢谢!
我村批给我宅基地已经35年了,当时批宅基地村长和书记只是现场说说,并没有文字档案,90年土地使用权确权。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实际测量确权,当时办理了一部分土地使用证,后来没有下文。92年我南邻居和我闹纠纷,我上土地管理局查土地档案,南邻居有地籍调查表1份,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里面有宗地草图1一张,画有东西长和南
1999年,金庭镇(我镇)政府官员为响应上级政策号召,为让农民生活的更富裕,于是积极号召让大家种植果树——桃形李。本人于是在村里有关负责人员的指导下,于1999年5月与村里有关部门达成荒山种植协议并签下合同,合同从1999即生效,合同期为20年。从1999年到2019年为止。 产生纠纷原因:(1)土地情况说明:1999年,当时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1999年,金庭镇(我镇)政府官员为响应上级政策号召,为让农民生活的更富裕,于是积极号召让大家种植果树——桃形李。本人于是在村里有关负责人员的指导下,于1999年5月与村里有关部门达成荒山种植协议并签下合同,合同从1999即生效,合同期为20年。从1999年到2019年为止。 产生纠纷原因:(1)土地情况
我们家种果树的土地(只有8棵果树的地方)在两年前被某个矿物开采企业买走(在村委的协调下,但没有合同),之后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大肆开采,挖了一个大坑,去年夏天下雨后,大坑里积了很多水,结果有一个14岁的孩子去游泳时被淹死了,孩子的父母把我们和村委连同矿物开采企业一起告上了法庭,我们该如何维权?土地已经不属于
我和我生产队原队长的承包地相连,多年来他经常移动界石致使我的承包地面积明显不符但又没有原始尺码单,对方不承认占了我的地,反而还说我占了他的地,经常为种地和我发生冲突,为此我多次找村上和镇上都无法解决,同时也给我在经济上造成了损失在人身上造成威胁,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找回我丢失的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