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六月底我一朋友驾车给去世的外婆联系火化事宜,路上与一辆车发生碰擦(轻微蹭漆),但当时朋友并不知道,事隔两天后交警找到朋友,说朋友肇事逃逸,去交警队处理时当场赔偿对方车主1500元钱,对方也表明不再追究责任,现在驾照被交警扣着,说要判定朋友是否是逃逸?可能要拘留收证。请问这件事情到底会如果判,究竟会如何处罚?
2013年4月13日晚我驾车通过路口,一辆车闯红灯与我车发生碰撞,肇事司机立即离开现场,没有及时救助伤员、保护现场和报警,我下车后报警,交警出现场勘察时,对方司机才来到现场,这种情况是否算作肇事逃逸,法律上如何处置
我在路口等红灯,被后方车辆追尾,发生轻微刮蹭,对方称走保险理赔。当时没有报警,只手机拍下对方车辆号牌;对方让我在先带路,过路口后逃逸。 我报了122,交通队联系后让我做了笔录,说对方车辆的车主是非京人员,联系不上,让我回家等。一天后交通队说对方车主将车借朋友了,车主在远程郊区,让我等通知。结果等了7天
前天我在自己镇上过十字路口,对方的车也是过十字路,当时我看到他离路口起码还二十米左右,我离路口已经很近,我踩着刹车想慢慢过去(毕竟是路口速度肯定要放慢的)可对方根本就没减速,而去速度很快。我还没过去,他就撞了上来。撞上我后保险杠跟后面轮胎。(轮胎里的后桥整个没用,修理要8千多)可恨的是,对方撞了我车以
开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貌似碰了人,车内音乐开太大,貌似碰到,当时车速10公里每小时很慢,路段很黑,后视镜看不清楚,过了黑路段后副驾驶朋友提醒貌似碰了人,不知情情况下碰了人,被查到如何处罚?需要吊销驾照,终生禁驾吗?如果查到可以私聊免责不?
机动车肇事逃逸笫二天到医院看望伤者说是他车撞的,现医疗费都是他负的,但是民事赔偿未达成,事发时伤者报了警警察也照了像,尺寸张量等。现对肇事应追究他那些方面的负任
本人小轿车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过十字路口,绿灯,55码,无酒驾,证照齐全,对方无牌照电瓶车由东向西行驶,闯红灯,撞到我车辆左侧驾驶室侧门,我直接就走了没有报警,现在算我肇事逃逸,当时路口有地铁施工隔离栏严重阻挡视线无法看见左侧情况。 现在责任认定还没有下来, 轻重伤已经做好为重伤, 车辆鉴定报告也下来了,
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或500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 殴打他人 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微伤 能否拘留 谢谢 我要求拘留违法人,可公安局机关说:不构成轻微伤就不能拘留 是这样的吗? 民事赔偿了,是否还可以再申请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