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租了一个房子,在三楼,一楼是老板租出去做生意的,当时老板是说下面24小时营业,第二天才发现最多只营业到十点多,当时要把车子停进下面房子里,可是做生意的老板说不许停,所以只好停在了外面,头两天相安无事,就在那天晚上,我们凌晨放的车,第二天早上就不见了。当时找了,可是没找到,显而易见,是被盗了,第一个反应是报警,在等这边派出所上班的时间我们给老板打了个电话,她说让我们先报警。现在已经很多天了,车子还是一点消息没有,而我们也准备搬回自己家了,老板是不是该负一定的责任?是不是该有所赔偿?
租客被盗财物价值3万多元,发生地出租屋,已报警立案。(深圳) 出租屋类型:小产权房 无人看管 楼下无大门 无监控(请问这样条件的具备出租条件吗)
我住的是出租房,住进来时房间的锁没有换过,过年回家过年,回去时把房间的铁门反锁了,窗户也做了防盗的措施,但是回来发现窗户好好的,没有其他症状,就是反锁的铁门不是反锁的,我看到房间被翻的一塌糊涂,几部电脑被偷,请问,和房东有关系吗
不是因为自己保管不当造成的,是一起租房的人干的,是直接把墙壁凿了个小洞,开门把东西拿走,报警了,因为没有摄像头,警察也查不了,这样的情况房东难道没有责任吗?他难道不应该赔偿点吗?
我租住在一楼,整栋楼有5层,所有住户的单车都是放在一楼。我的单车和3楼一个住户的单车同时被小偷偷了,(出租房大门门口有监控,屋内一楼通道也有监控,可以实时监控人流动向的),当发现单车被盗后,我和三楼住户一起找到房东,这时房东才告知我们,监控在昨天就坏了,但是我们查监控的时候,其实监控在单车被盗的10天前
公司在厂门口搭建一简易员工车棚,不允许员工车辆进入厂内,车辆被盗,应该谁来负责,厂方贴出声明:“本车棚均为义务提供停车,如有失窃,厂方不负任何责任”。厂方这样说合法吗?如果车辆被盗谁来负责,自认倒霉吗?
朋友的租住的房子 被小偷敲门 偷走电脑 现金。现在朋友觉得这边住得不安全 要搬家,前两天刚刚交了房租,还有之前的押金,房东都不愿意退,还要朋友赔偿门被损坏的费用。 这样房东合理吗?
在出租屋被盗,房东需要负责任吗,其它人有责任吗? 我租房已有一年多,租住楼层在4楼,但与房东没有 签定租凭合同,每个月固定时间房东来收租,然后房 东开一张收据给我。 在2012-11-5号,早上9:00上班去了,晚上下班回到家, 发现屋内被盗,丢失笔记本电脑两点,专业单反相机1台, 总价值共16000多。经现场查看,
1.内已安装监控设备,能看清楚偷盗者做案; 2.门窗完好,没有撬开。 3.房屋有专人看守,发现有人做案,房东没有抓住,但立即报案; 4.出租房内有提醒房客贵重物品要妥协保管之类的提示; 5.现出租房被盗电脑1台,房东该不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