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上班,但是因为上班地点远,星期天晚上去工厂,在去工厂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左手中指断了对方责任。这是属于工伤吗?
公司员工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时被机动车从后面“追尾”,造成右手虎口处撕裂缝针30针,经交通局鉴定,机动车付全责,请问,此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若属于是否可以申请社会保险工伤赔偿?另,员工申请休假2个月,公司是该按病假算还是工伤医疗期算? 谢谢各位律师!
我家人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保洁员,该房地产公司属于A集团,因房地产项目已快结束,所以A集团下的另一装修公司负责前来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办公楼,负责装修的一个人员就在该房地产公司工程部里办公,昨天我家人上班时,该装修人员喊我家人去快装修好的办公楼里收拾纸板等垃圾,我家人随即跟在他们后面去了工地上,在进入楼道
弟弟在工作期间,因公事喝酒,酒后开车办公事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弟弟在陪公司人员吃饭后,酒后开车办公途中死亡。单方事故,公司应赔多少。
我工地有一看摊工人,到工地后又驾驶摩托车离开工地,其去向不在上班路程范围之内,距工地1里以外,工人驾驶摩托车撞到到路边围墙,致使当事人当场死亡,请问是否属于工伤。 说是去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