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家的农田地在92年时跟别家换了,是因为当年他家盖房占我家3分地,所以把他家的6分地给我们了,是他自愿用多的地换我们少的地,当时签了份协议,有证人,也按了手印。现在种的地是原来他家的地。我村现在要规划建楼房占用农田地,有一部分人口地补贴,现在他家想要那部分钱,村委一开始说给我们,现在地都占了,钱又不给我们了,农民种了大半辈子地,这样没地种了,补贴也不给我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把那部分补贴拿回来?这份补贴是否该属于我们?
我家在市郊有一块地,本来今年要建房,但是因为开发商和自己的失误下,把自己的地搞错,建在别人的地上,现在已经花费1万元以上的费用,现在别人要求挖掉重填,并以风水的理由要求赔偿,请各位法律达人帮忙看看,这样的赔偿理由是否合理,如果要解决有什么办法?
我家的土地让我老叔盖上牛舍。在此之前我老叔说他不会亏待我家。我家才让他盖的。现在土地占了他得到80多万他就给我家1万。我家有些不甘心。我俩家没有签合同。请问该咋办?
案情是这样的:我们屯有一块坡属集体土地,在八十年代在未经集体分配的情况下被全屯人抢占,有的得多,有的得少,一直耕种到现在,在最近几年出租给果农种果,都是按各户一直耕种面积的多少来收取租金。现在国家要征用那块坡的一半,而我家占得的面积不属于征收范围,现在屯里要按占有面积的多少来分配征地补偿费,象这种情
甲方的瓦房是87年建的。乙方的房子是2003年建的。双方在2003年签有合同。上面说甲方的瓦房是他自己的他想拆来做路就做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乙方硬说甲方在了他土地并在现在径行拆除。甲方应该怎么办
我与84年通过村委,司法局公证处向镇政府买一宅地,与邻居有重叠部分,邻居的土地证是92年办的,我的是98年办的,办证后我的地契被土地局丢失,现在土地局以办证前后为由把重叠部分划给邻居,而我的98年证也不受法律保护说是土地局工作人员失误不负任何责任,请问土地局的说法对吗?现在我应怎么办?
我因承包农村土地,现已被集体征用,还有一笔费用,承包方又想无偿的收回土地,并且想得那笔费用!而土地我已进行了正规的转让!他是否可以得到那笔费用,以及土地
土地所于2006年给我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三联单 并收了相关的钱 给我家开发票 但是我家没有去土地所拿土地使用证 2008年邻居家在我家不知道的情况下 又办了土地使用证 还占了我家的土地 又在前期把房屋卖给了别人 现在要我们家的土地 我家人去了土地所 他们说我家的发票不好使 这样合理吗 快点 回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