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候学校给统一办的信用卡,大四的时候因为网购用信用卡消费过一次,当月就去另一个城市实习去了,就把这事忘记了,凑巧的是手机被偷了,后来办理了一个新号,所以银行发的提醒还款的短信我没有收到。直到毕业的时候,忽然家里打电话说银行有律师来说我有几百块钱欠账,我才记起我曾经消费过两百块钱,正好这个律师是我
银行在没调查申请人是否有经济还款能力,个人信用是否有问题的情况下,发了信用卡,导致现在持卡人没钱还款
当事人没钱还银行信用卡金额。而后在去年申请了另外一家银行信用卡,银行在没调查申请人是否有经济还款能力,个人信用是否有问题的情况下,发了信用卡,导致现在持卡人没钱还款,利息越滚越多,是否有责任!另外,持卡人在半年的情况下,每个月只还最低额度,还通过持卡人的临时额度申请,这样可以吗?请帮帮我,谢谢!
我去年办了张3000元透支额度的信用卡,之前也有分期付款,可最近几个月一直忙于工作所以未能还钱,现在银行说已经在罗湖法院起诉我了,想知道会不会判刑啊,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现在银行已经起诉我了,我该怎么办,可不可以不去法院,不去会有什么后果没有,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