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各扶养一个孩子,其中女方孩子车祸意外死亡,如何分配赔偿问题
离婚夫妻各扶养一个孩子,其中女方孩子车祸意外死亡,男方孩子因为脑瘫也早已去世,作为女方带的孩子,男方是否能分得赔偿,如何分配
我在香港花1万6买个LV的包包,通过顺丰邮寄给我弄坏了,外包装他们的纸箱都裂开还有个洞,我的包包也给弄了个洞,我保价了,我找顺丰去赔,他们跟我要购物单我给了,后来顺丰理赔的说我的包包是假货,只赔我一部份,我觉得真假与他们给给我弄坏没有什么关系,现他们一直拖时间不给我处理。请问,他们是不是应该按我的价值赔
我是公司一名资产管理员,与公司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部门负责人以我没有帮别人忙为由,叫我不要干了,或者叫我自己换部门,他这种做法,对不?他叫我不干了,我可以有赔偿吗?
我母亲在我小时候再婚,后父有子女3人,当时已成年。现有我母亲的单位房(个人产权)一套,一直由后父和母亲居住,我一直在外地工作。现我母亲患重病,想把房子过给我,请问,是否需要由后父极其子女公正放弃继承的权利?另,我有亲弟弟,在母亲离婚时判给亲父,是否也有继承的权利。具体是在母亲生前办理还是生后办理为好
在5月24日上午11点左右,死者(医生)单位(医院)报家属说,死者在其工作岗位上自杀。死者自杀于24日凌晨4点左右(死者在23日早晨7点离家到医院值班,查通话记录知道11点20曾向科室主任打过电话,并且身体不适,派一医护人员陪其上了一上午班。晚上有人证明他向科室主任又提出因身体不适想要请假,然后主任未准假。其值班
我家私房已拆迁,户口本上有我,父亲,爷爷奶奶四个人,拿到了四套房子。现在我想把一套房子卖了投资开饭店,得不到家人的支持,还说房子是他们造的,我没份。我想知道他们这样说对吗?还有我应该享受的福利和义务是什么?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上个月从安徽安庆进了400多件饮料,本来我是进货两个产品,谁知道就发一个产品过来,6月10号到的货,现在就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饮料都已经发臭变质了,协商了几次厂方不肯退货还款,用别的饮料来抵变质的产品,而且变质的产品让我们自己处理,
我女儿被她男友。持刀故意杀人未隧并毁容,现在人已经自首,并因为法医鉴定为轻伤,被刑事拘捕了,她 男友今年21岁,有一套其亲身父亲留给他的房子,他生母现在改嫁了,案发当天,其母亲垫付了10000元住院费用,目前他母亲表示,他小孩已经成年,不希望再拿钱,愿意重判都行,请问作为被害人,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