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10年8月19日在济南举办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和所遇风险问题处理研讨班, 特聘请最高人民法院一庭审判长冯小光 天津大学国际工程合同研究所所长张水波 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月萍 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朱树英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曹守晔讲授。 为办理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供了非常实用的技巧及方法。请有需要学习的人员与我联系,索取详细信息,贾研13811667087
在2010年1月份我经一个朋友介绍与别人签订一份水渠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价格为8.5元米,并约定了工程质量,同时约定工程款在2010年春节前给付工程量的70%,据我估算应该已完成工程的70%,并给付伙食费,春节工人回家,我找签订合同方要求给付工程款,与我签订合同方认为工程没结束只给付了工人回家车费,工人不承认我只好垫付
本人在去年11月把座落在村里的自家拥有一套房屋(非小区或花园)一共有三层(外加1个天台)共400多平方的实用面积套间,每一层各有1个阳台,1个大厅,2房,2厕,其中有一间是套房,此宅水电,宽带,热水器等齐全)出租给一对年轻的夫妇。月租金是1800元,押金是1800元,租期是2年。租金是月付的。但是到了上个月20号,租客
在2008年的时候,我和一个介绍人一起去买了批货。当时没带钱 介绍人由于和货主早就认识就以介绍人的名义打了个欠条上面只有他的名字。回来后我把钱给了介绍人他当时说的给货主钱 可是这笔钱叫介绍人给挪用了没给货主钱。现在介绍人跑了,货主也知道钱叫介绍人给拿走了可是他没见钱 就把我和货主给告上了法院。 他
大家好! 我们组织了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及风险问题处理研讨班济南市(8月19日),新疆乌鲁木齐(9月17日)欢迎有需要学习的朋友能来参加,具体可以邮件或者电话联系,谢谢!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联系人:贾研010-58689366 联系邮箱jiayanccen@163.com
你好,我是4月21号进入一家私营企业.当时没有签任何合同,只是口头上说试用期3个月.进公司一个月后公司内部新出一份员工手册,说试用期自已离职要扣500元的赔偿金给公司.我现在在公司已经三个月了,但是公司一直没给转正.于是8月3号向公司提出离职,这时公司却说我是试用期离职,还要扣赔偿金500元.请问这合理吗?并且从进公司到现
你好,我是4月21号进入一家私营企业.当时没有签任何合同,只是口头上说试用期3个月.进公司一个月后公司内部新出一份员工手册,说试用期自已离职要扣500元的赔偿金给公司.我现在在公司已经三个月了,但是公司一直没给转正.于是8月3号向公司提出离职,这时公司却说我是试用期离职,还要扣赔偿金500元.请问这合理吗?并且从进公司到现
我们于2010年8月19日在济南举办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和所遇风险问题处理研讨班,本次研讨班特聘请最高人民法院一庭审判长冯小光、原中化建副总刘玉柯、天津大学国际工程合同研究所所长张水波、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月萍、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朱树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曹守晔讲授。 为施工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法
我们于2010年8月19日在济南举办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和所遇风险问题处理及最新司法解释研讨班, 特聘请最高人民法院一庭审判长冯小光、 原中化建副总刘玉柯、 天津大学国际工程合同研究所所长张水波、 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月萍、 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朱树英、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曹守晔讲授。 为办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