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为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不知道是赃车,结果认定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我父亲于2012年10月份,在不之情的情况下花400元在朋友那里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于前几日被巡警队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拘留于看守所.那款摩托车.目前市面上已经买不到这款车勒,在购买时这辆车可以说是报废的。但是在巡警队他们做评估竟然做到了1200元.这样合理么 ?再说在不之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这辆车,是否构成犯罪
你好,我收废品收了一个破电动车架子,当时我不知道是小偷偷的,后来小偷被抓到了,公安人员把小偷带到我家指认我,然后公安人员把我和小偷又带到废品站,指认那个收电瓶的老头,把我们都带到所里审讯,请问我明明收了一个破架子,公安人员非写个九成新的电动车,说我不把破电动车架子上交到大队,犯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小易抵押一个车在我朋友那里,我问过车是那个的?他发誓说是他妈的,这个车新车价值20多万,就借了2万,还想在我朋友那里拿钱我朋友就不给小易了,因为小易拿不出行车证说在他妈妈那里拿不出来,于是跟我说他把车开出来押到别处去可以多押点,押了就先把我朋友那个钱还了去,于是我就给小易担保把车从我朋友那里开出来了,
我的朋友在不知到是别人偷的车的情况下,为别人牵线把车卖了,得了2000块钱的酬劳费,在事发后警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拘留了,会判刑吗?
我属事业单位人员,我们单位下面又成立了一个企业(是单位注资,法人代表也是单位职工),我们科室几人也在企业里参与工作,三年来科室每人领取加班工资、节假日津贴发放、年终奖金发放6万元左右。由于财会人员将我们几人领的加班费没有造表发放,而是充了其它发票,现检察机关要立案,说我们几人构成贪污罪。我们领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