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未婚女子,我与男友相识了两年半了,我们感情发现的很好,就因为父母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到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但是分手时我们有个约定,也立了字据,约定是这样的,我们恋爱期间我为他打过两次胎,他感觉亏欠我很多,决定赔偿我10万元作为补偿,他在名字上也按了手印,他是一名军人士官,我问一下我们这种行为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出现纠纷了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对于一名军人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你好 我想问一下 如果双方两人因为感情不和 如男方不愿意离婚 过段时间因为女方不愿回去而男方找到结婚对象 而另女方还是同样不去处理这件事 导致男方在年龄上有些偏大而结不了婚 男方因此起诉女方拖大了他的年龄而导致不能再婚 这样的话 女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赔偿那些损失
是这样的我小时候是被养父母抱养的后来16随时就被养父母以相亲的形式卖给别人做老婆 我不愿意那时候还小跑出来过 但还是被他们找回去了 就这样模模糊糊登记结婚 也没有办婚礼 我也认命了有了一个小孩 后来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打骂我 他父母也是一样蛮横不讲理 时间长了我忍受不了就跑出来打工三年了 我有跟他联系说协议离婚 可
当事人与老公结婚后六个月后,当事人身患精神疾病。经男方出资九个月的治疗未见效果。后经双方家长协商,由女方家长接回娘家照顾。当事人现已病情好转,但任在接受治疗,现老公起诉离婚。导致当事人精神受到二次刺激,病情加重。现请咨询,当事人如接受离婚,能否得到哪些补偿???
您好,冯贵强律师。 我一个朋友她结婚了,但是没有结婚证。双方都有彩礼来往,可是我那个朋友不是自愿跟男方结婚的。当时只是在怄气,才结的。结婚到现在也没有过同居,同床。她现在是想了结这段不合法的婚姻。 请问男方有权利追究她的责任么?或者说如果追究了,她会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个正常女性结婚两年多被婆家人精神虐待,现在成了一位精神病患者,住院之后婆家不付医药费、不予照顾,现在还有个一岁多的儿子,婆家现在是只要孙子、不要媳妇,女方应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婆家应给予多少补偿?
我是一名未婚女子,我与男友相识了两年半了,我们感情发现的很好,就因为父母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到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但是分手时我们有个约定,也立了字据,约定是这样的,我们恋爱期间我为他打过两次胎,他感觉亏欠我很多,决定赔偿我10万元作为补偿,他在名字上也按了手印,他是一名军人士官,我问一下我们这种行为有法
我是一名未婚女子,我与男友相识了两年半了,我们感情发现的很好,就因为父母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到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但是分手时我们有个约定,也立了字据,约定是这样的,我们恋爱期间我为他打过两次胎,他感觉亏欠我很多,决定赔偿我10万元作为补偿,他在名字上也按了手印,他是一名军人士官,我问一下我们这种行为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