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超过法定刑事拘留时限外再逮捕有效吗?相应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当事人不属于团伙、流传、多次做案,公安机关拘留,已经超过法定的14天期限,超期后家属多次找过公安机关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5条两次向公安机关提交要求解除当事人强制措施的申请书。并且公安机关承认属于超期羁押。现在拘留已经20天,请问如果现在再逮捕合法吗?相应的法律条款又是什么呢?请大家帮忙,在这里谢谢了。
请问刑事拘留30天后第31天必须向检察院提交材料吗?如果没有提交材料的话第31天可以放人吗? 是不是只能拘留37天呢?是经济纠纷。
我的朋友和人一起溜冰被抓,然后刑事拘留他.告他贩卖毒品,他只是偶尔帮他的朋友联系下,也不赚钱,没货源,更没钱,偶尔从里面拿个50 100可现在 说有人指正他.我觉得是让人坑了.现在已经被送进看守所.不让见人.他家里没人.我着经济条件也不好.请不起律师去见见他.所以想咨询下,他可以申请 法律援助吗?还有他父亲 正好这个时候肺
我女朋友在为老板打工,她老板是在网上卖假药的,但是我女朋友不知道是假药,她只是负责在网上发布销售信息,并且拿的还是死工资,不是提成,昨天被抓了,今天被转到了看守所了,请问她这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会被拘留几天?拘留期间可以去看望她吗?可以保释出来来吗? 谢谢大家了 很急
今天刑事拘留第37天了,还没接到批捕通知书是怎么回事? 如果不批捕的话,6点以后公安和检察院下班了,那怎么办啊?又是个星期五,在个周末! 等了一天的电话了,也没等到相关的消息? 难道会先批捕,以后再给批捕通知书?这样的话算违法办案吗? 批捕的话必须是书面通知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