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珠海户口,在珠海个人名义买了社保,现在顺德工作,工作单位也帮我买了保险,现在二份社保都在买,请问可以吗?
我在广州一家企业工作,购买了社保,但是在江西某公司挂靠了一个证书,申请项目资质用的,但是当地规定要申请的话,需提供在江西公司的社保证明,所以在江西也要交一份社保,可以同时交两份社保吗?如果可以,以后可以合并一起吗?领取养老保险的时候可以领出的金额是双份吗?
情况是这样的: 我与2007年12月进入现在的单位,由于公司总部在深圳,成都分部的员工有两种社保方案:1、自己在当地买,每年分两次凭社保发票报销。2、把社保办到深圳,有公司买。由于我之前已自己买了社保,于是我选择了第一个方案。 结果两年后,公司给成都部门员工办社保委托时,告知公司在深圳给我买了社保(可能由于
事业职工死后,配偶早已自办了社保.遗属可否同时享受抚恤金?有法规吗?
我母亲无工作,2007年私人帮我母亲购买了社保,2010年12月父亲不幸去世,,请问可以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吗?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没?谢谢帮我咨询下,急急急!
职工死后,配偶早已自办了社保.遗属可否同时享受一次性抚恤金?有法规吗?
我母亲无工作,2007年自己购买了社保,2010年12月父亲不幸去世,请问可以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吗?有无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帮忙咨询下,急急急
本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公司老总邀请他深圳的一个朋友过来指导,但是劳动合同目前关系的还在深圳那边,因为他可能要在苏州这边呆个几年,所有欲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由苏州这边公司缴纳,2家公司没有利益关系,不知道这种情况允不允许?怎样才能使本公司最低的避免风险和承受损失?谢谢!
2000在单位交的社保,交了两年,因为单位被私人企业承包,因此下岗,然后2011年才开始在别的单位缴纳,请问中间的八年能否现在不教?该如何补交?
原工作单位已交社保,现在所工作的单位以不能同时交两份保险为由只答应给我交以后的保险,是这样的吗
我原是一名企业工人,后单位一直处于停工状态,1998年的时候,我去了一家国家机关做事,但是这家单位一直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和交社保,一直工作至今。2009年原单位买断工龄,我与原单位解聘关系,但是单位把以前的社保这一块结清到2009年底。我向现在工作单位要求补交从1998年至今的社保,但是单位向我说我原单位1998年至2009
我现在在一家私企上班,公司所在地在陕西西安,我们的办公地点在成都双流(长期要在成都上班),但是成都办事处这边并没有注册。请问律师,如果现在我和公司签订就业合同后,陕西那边能不能够为我在成都购买社保呢?如果可以,对于在陕西那边购买和在成都这边购买,哪个对我更有利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