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农村,十几年前盖的房屋,后来邻居将自家土地卖给了我现在的邻居,现在的邻居和我家有矛盾,原因是:说我家的墙角在他家的地方,还挖我家的墙角,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
甲乙是两兄弟,乙在20年前结婚时由于经济较为困难,甲就将其一块地(集体分配时得到的一块地)让予乙去生产经营(种植农作物,养桑蚕),现在乙经济上已有所改观。问:甲是否可以重新收回该土地?如果乙不给,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乙称要去法院起诉甲,法院是否支持乙的要求?
本村高速公路占地30年不变田,在2013年3月份县里下批文通知全县我们5月份以后栽种青苗不给于补偿,限期15日自行清除,不清除者实施强制清除。我们都没有清除认为不合理,在6月份土地补偿不包括青苗补偿款发放到我们个人手里并已收到,施工至今没有动工也没有对青苗进行任何处理说法。同月有放牧的在这些田地里进行放牧部分青苗受
我一个亲戚,她的田地在两年前借同村的另一个人使用耕种了,税也由这个人上缴的,但是土地的证在我亲戚手上,现在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可以获得赔偿,但是村里的这个人认为税是他自己缴的,所以赔偿也应该由他这个人获得,请问,赔偿是不是应该由我亲戚获得,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使用吗?
您好,我姥姥去世前有一处农村房产卖了我姨了,后又转卖给他人,前几年我爸妈又把老房买回来了,但房产证上一直没有更户,是我姥姥的名字。现在涉及动迁,舅舅和姨来争宅基地钱,说房产证上写的是姥姥的名字,宅基地钱应该儿女均分,请问他们的要求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请问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了,土地补偿款村内分配方案为按人口平均分配,我作为本村村民因结婚被隔离,户口也有承包土地也在,但不享有平均分配的权利,为此我起诉至法院,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7项作出不予受的裁定,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法以物权纠纷为由立案,请问各位专家这是什么意思
律师您好,我家那边是库区,老家的地被淹没了,于是搬家到外面来住。我们那一带的村落都是没有房产证这种东西的。 现在那个地方要做二级电站,需要用到我们现在住的地方,但是电厂说我家没有房产证,征用我家那块地给一千块钱的补偿,或者甚至不给。我想咨询一下律师的意见,像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家是平房,一百多平米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对方未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在对方的土地上建了一个车库,后来由于协商未果,主要是赔偿数目相距较大未能达成共识,现在他把事情反映到镇里,镇里说要强行拆除,这个有没有变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