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政府与旅游公司共同开发旅游项目,需要征收我们这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请问这是不是属于商业性质的拆迁,赔偿标准是不是与改善交通、改善环境等公益性质的拆迁项目应该有所不同?麻烦了,谢谢!
我老家永泰的,,现在正在搞旅游开发,,需要征用我家的农田,相关部门提出一亩赔偿9000元,请帮我看看价钱如何,本人以为偏低。是否有具体的土地赔偿标准。请帮忙回答,谢谢。。
确认《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登州路58号、60号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青北政发(2012)
评估时点应放到房屋征收决定合法之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规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若不符合征收条件,恶意提前发布公告,系采用违法手段间接操控评估结果。房屋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是相关前置建设程序和要件按法律
我家房子是1990年建了120平米瓦房,已打了报告到农场申请建房,已批准。但申请不到房产证。01年旧房改造建了200平米两层楼房,同样也申请不得房产证。今年开发商征收,刚开始还和我们谈补偿条款,叫签协议,后来,因为不安置子女,也不赔偿给子女,协议也一直未签。2012年12月12号通知我们18号去协商,18号去了,又说领导不
在此我想请教你几个问题,我是投资游乐场的。几年前我给房地产公司签了 30的合同一次性的交了30的租金,在广场上面投资游乐场,现在政府要征地拆迁了,政府找来了评估公司给我们的设备进行了评估,给出了她们的评估价十万。就叫我们搬迁,但是连我们的前期投入都没有补偿够啊,我就想问问我们的租赁合同解除,和年限还没有
去年我家准备在原有宅基地上新建房屋,去年3月城建局口头通知说要征收我家宅基地用于新建村委会,新建房屋材料我家去年已购买,因接到城建局口头通知,截止目前还没有动工,多次找城建局,城建局不让盖房同时也没有给出征收办法,原有房屋已因地震损坏无法居住但城建局又没有给出征收办法,我想问的是(1)征收是城建局口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