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父亲2013年5月10日在全国著名的西辛庄村工地上手电锯拒掉左脚大拇趾和第二个脚趾,另外相邻的第三第四脚趾轻伤,经两个月的积极治疗,伤情如下:大母趾钢针未抽关节骨化现在恢复中,第二个脚趾一半骨头坏死,伤口一直不愈合且钢针未取。 我当事人和建筑工地没有签劳动合同,事发后,建筑公司因声称和下面承包方有协议只配合调解,而包工头调解意愿不明一直拖到现在,当时治疗期间只给了1100块钱。另建筑公司给工人有买团体意外险,但保费一直没交,致使我方保险理赔陷入僵局且我方和保险公司多次催促公司也未交保费。 我现在搜集的材料有:工友证明两份(签字手印身份证复印件均有),前期开的安监局证明(原件保险公司)包工头证明。 请问就我父亲现在的伤情结合您的经验能评伤残几级,大概金额是多少?走司法程序是否合得来,劳动关系确认--劳动仲裁--调解--上诉。。。这个过程大概多久,如能赐教不胜感激,谢谢
就是我爸在一家公司上班,去年2012年12月份被其他员工误操作导致我爸的手臂断裂,公司未为我爸买保险,顶替其他买了保险的员工送我爸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在医院就医是以别人的名字登记,昨天到医院去检查,说一半长好了,另一半还未找好,医生出具证明就叫我爸说可以去上班了,公司就崔我爸马上上班。说不上班,下个月不发
我司员工发生工伤,进行工伤认定了。同时该员工我们也买了两份不同的商业保险——意外险。办理商业保险赔偿后,对社保工伤理赔有否影响,医疗费可重复赔偿吗?两份商业保险的赔偿金总和低于医疗费总额,社保工伤是补余额还是可以重复赔偿?谢谢!
2010年12月的一天下午,接单位通知,我母亲乘坐同事的摩托车到公司开会,途中摩托车驶出道路,发生车祸,致我母亲面部严重受伤,后被送往四川华西口腔医院抢救治疗。事发后,单位一直积极配合治疗,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后经鉴定,我母亲的伤属七级伤残。 我母亲是一个铁矿公司的老员工,出事时已49岁,次年满50岁后,公司
律师您好,我母亲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一所公办幼儿园的教师,三个月前(即2013年4月12日)因幼儿园组织全体幼儿及教职工前往南汇体育馆观看杂技表演。在活动中,我母亲在安排幼儿座位时不慎踩空,从三米高的观众席上摔至地面,造成左侧四根肋骨骨裂,一根骨折,左颅脑外侧血肿。此次活动是幼儿园委托旅行社(并每人购买了人身
我是一名工厂搬运工在一次卸货时出现意外导致手腕骨裂需要修养3个月。好了以后.工作能力都会大不如前.工厂买了意外保险.
八年前 因工厂机器故障造成伤残评为二级 当初厂里打印的合同要求私了 本人也签了字 事情告一段落 现在还有什么挽回余地吗?当初的赔偿合同有法律效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