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了,土地补偿款村内分配方案为按人口平均分配,我作为本村村民因结婚被隔离,户口也有承包土地也在,但不享有平均分配的权利,为此我起诉至法院,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7项作出不予受的裁定,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法以物权纠纷为由立案,请问各位专家这是什么意思啊?
我村土地因地震北川迁址被征用,获得补偿款。(多少不知道)村小组长找了几个人(多数是亲戚)商量分款,有1.7万的,有1万的,有5千的,有3千的,有2千的。我问组长分配方案和要求财务公开,他说:“不想跟你说,你去告好了。”还说我是外嫁女,应少分土地款。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95年都因工作关系户口迁出了本村。家
我是河南开封人,由于连霍高速进行拓宽改造占用我村部分土地,然而村民在土地补偿款上产生纠纷,有人认为,被占土地者应拿到赔偿款以后重新分发土地,有人认为,应把赔偿款按原有村民发放并重新分发土地。请问:那种方案会得到法律支持?病请求提供法律依据。注:村干部,乡政府以各种理由无限制拖延,他们这种做法是否能被
农村土地出租给别人办养殖场,原先是果园,如果政府征地,合同规定动迁补偿款归土地承包人,以后动迁了,承租人养殖场的损失谁负责啊?土地补偿款是归土地承包人。
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分配(是否出嫁女儿没分,户口一直在的)
你好!我户口所在地去年开始土地因经济开发征收,村民有了土地征收补偿。我在5年前已经出嫁,但是户口没有迁出,还是本村居民,但是我没有获得任何补偿。村委说是外嫁出去的女儿没有任何补偿,请问这种规定合理吗? 另外,我女儿出身时户口也随我落在本村,那时候还没有土地征收的情况。但是她现在同样没有获得任何补偿。
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分配(是否出嫁女儿没分,户口一直在的)
你好!我们村今年土地征用了,最近要分那个土地征用的钱了,可是我的户口一直没有动过,村里面的人就说出嫁的女儿凡是办理结婚证的是没份分钱。能帮帮我吗?我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家里征地建火车站,现在分配土地征收款,家里两个女儿都未婚且已达到结婚年龄,能否获得双倍补偿,因为我看其他组的独生子女有双份,所以咨询一下
我们生产队的集体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是应该按合法人口分配还是按土地承包多少来分配。他们以前是按承包多少分配的,我认为不公平,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人人平等的,应该按现有的合法人口来分配,承包人只有种植权,没有多承包多分钱,不承包不得钱的道理。
我们村的整个山都征收了,就我们组上的征收钱分配是:只要是在发钱的前一天起,谈了男朋友请了客的女孩子都没有钱分,而且还没去扯结婚证明的都没有。这个分配有法律维护吗?
我们村的整个山都征收了,就我们组上的征收钱分配是:只要是在发钱的前一天起,谈了男朋友请了客的女孩子都没有钱分,而且还没去扯结婚证明的都没有。这个分配有法律维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