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6月中旬在浙江嘉兴订购了一套房屋,交了2万元定金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尚未签订预售合同,现在我发现当时介绍我去买房的属于中介机构,开发商给客户的折扣是83折,而中介和我商谈的最后折扣是93折我亏了接近5万元,我现在想退回定金直接在开发商那里订购,我总结了以下理由是否可作为退回定金的依据 1.中介自称是开发商设在上海的销售部经理,在带我们去售楼处看工地谈判我们没有看出任何破绽,和售楼处的员工打成一片的,只到现在我发现价格不对也没有说他是代理销售的中介机构,这算不算开发商和中介合伙误导客户 2,销售人员在谈判时许诺上海的地铁22号线9号线已经规划要和嘉兴南站接轨在一起,宣传册上也有图示,而实际在网上查阅根本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划出来 这算不算退回定金的依据? 3.在7月1号的嘉兴夏季房地产交易会该楼盘挂出特惠房6套,其中有两套为与我同楼层同面积的两套房子一个平方单价低了将近600,我求证这件事情要求调换为特价房时业务人员矢口否认说只是挂出来吸引客户的不会有这么低的价格,这种行为算不算商业欺诈 4我仔细看过我拿到手的认购书,上面甲方为房屋开发商,乙方为我和我老公,在下面的甲乙方签字处,甲方没有签字盖章,乙方只有我的签字,这份合同算有效吗 5.请黄律师支招是否还有其他办法可退回押金
钱在银行理财,要到7月下旬才到期,售楼小姐说她们领导同意我们可以延迟一点付款,但需要签保证书,我们同意了,于是在前天去房产公司签了定房协议,并签了到时付款保证书(是我们向他们的保证书),但今天大清早售楼小姐打电话过来,说他们领导不同意延迟付款,要在一个月内交清,我心里就不舒服了,这么大一笔钱我临时向
6月份签定了一份房屋定金协议书,支付购房定金10000元,签约当日所看房屋不是所购房,本人不放心于签约第一周去看所签约房屋发现有严重漏水现象,但看房当日未见下雨,所以要求退回定金,但中介方不予退回
老公一个人去售房处以我的名义买房,并交纳了定金,用的证件是是他的身份证和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之后去签正式购房合同时,销售商查证,发现我的身份证号码跟别人重号了,不能再购房,要求我去改身份证,或者跟老公离婚,以老公的名义买房,我不同意这么做,想退回房子,拿回定金,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据可以拿回? 强调两点,第一,我没有给
购房定金已交,现要求必须先交首付才能签买卖合同,可以申请不买房子了,退回定金吗?
购房定金已交,现要求必须先交首付才能签买卖合同,可以申请不买房子了,退回定金吗?
我看了一套房子,当时说让我老公出差回来再看看再买,售楼处说要交2万定金才能留着,于是我交了2万,只开了收据,写了定金2万,没签任何协议,后来老公看后觉得和户型图标的尺寸差距特别大,我们不想买了,这个定金能退吗?盼回复。
我前天看中一套房子,大概181万,当时销售带我看了现场的,我觉得还可以,销售没有给我看预售合同,也没有逐一讲解认购书内容,我就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付定金2W,但是事后我才发现该小区上个月才卖165W左右,所以我就不想买了,觉得比较亏,现在我的定金有办法退回么?
已经交了定金、首付,签购房合同时发现全是霸王条款,没有签字,请问能不能退回已交款
开盘时已经交了定金1万,之后根据开发商要求又交了首付21万,之后才拿到购房合,但发现合同基本全部是全是霸王条款,所以没有签字并要求修改合同,但开发商说不可能修改合同,之后我要求退定金及首付款,请问这样能不能退回已交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