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到期我提出离职,公司出了个新规定,要让我交30000元隐蔽风险抵押金,并且还要我交招录费、劳保费等一系列费用。而这些都在原来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公司用档案和公积金、保险等卡着我,如果我不交钱,不给档案,不给提公积金。公司签合同时并没有给我们合同,已盖章为由扣留,这该怎么办?如果我提出诉讼,能否成功?
我是一名上海的出租车司机,由于工作强度和思想负担太大(也许是我不太适合这份工作),所以很想辞去这份工作,但又怕公司会扣押以前预交的风险抵押金5000元。我问过公司,公司的答复就是要扣除。对于我来说,5000元可不是小数目呀,到普通单位去上班的话,说不定要抵三个月的收入呢。 公司跟我们司机签有两种合同,一种
我已经入职一年,在刚入职时交了一万元的风险抵押金,现在想辞职,已经交了辞职申请,但企业以各种理由拖欠返还抵押金,还要强行扣除工作服钱2600元,但是给我发的服装根本不值2600元,请问劳动法关于这些的规定是什么?我应该到什么部门维权?
你好,请问私立学校在与教师签合同前有权利收取抵押金吗?收取一个月后才签合同,并在收取抵押金时说必须工作一年,不然中途离职不返还抵押金,工作期间会给安排学生,但实际工作后一直不给安排学生,一直托,且一天就给10元钱,直至把老师全都靠走,收取老师的老师抵押金都不返还,其挣取抵押金,已有很多老师被骗,大家都
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公司又让和他们签销售协议,还让交纳风险抵押金,任务没有完成,抵押金还能要回来吗? 和公司索要抵押金了,对方以没有完成销售任务为由扣除抵押金,还说交纳抵押金是基于销售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部办公厅1995年答吉林省劳动厅的答复函,我也看过那份函,之后很疑惑,我该怎么办?
我想问,以借款人的房屋作抵押,用别人的公司贷款,对这个公司来说有什么风险?
我想问,以借款人的房屋作抵押,用别人的公司贷款,对这个公司来说有什么风险?
公司扣了风险抵押金在离职的时候不退还怎么办?发放的工装在离职的时候是要扣钱的吗
我是一化工厂的员工,在公司干了两年了,现在打算离职,可是公司要扣发放的工装费还价格不菲。而且是以前就扣了风险抵押金的。走的时候当月工资也没有。我不懂劳动法只能想各位求助了!希望可以得到帮助。谢谢!
我是跑市里到乡里的线路车司机。十年前,自己借钱买的车,辛辛苦苦跑一年,挣不了几个钱,有幸的是,每年能领取到国家发放的油价补贴几千元,吃饱肚子还是没问题的。几年前,我们的线路车都被要求挂靠在某公司名下,说是为了统一管理,我们司机每年需向公司交纳管理费,加上高额的保险费,现在的私家车越来越多,生意很难做
国企与下属部门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部门领导班子需缴纳风险抵押金,正职2万,副职万,而副职年收入(含法定各种保险)为6至7万,请问是否合理?
我们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为了避免司机由于个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不负责任而让公司负担赔偿这一现象的发生,能通过什么合法的办法向司机收取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呢?麻烦律师能给个建议。
今年年初我做的这份工作 当时公司要求员工一经录用后一年内中途不能私自辞职 辞职的话 就会扣除2000元的风险押金 {风险押金是在工作后前两个月的工资中已经扣除的} 当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工作半年后我因为一些原因辞掉了工作 但是押金没能返还 请问 这个风险押金的收取是不是合法? 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