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破坏现场,弃车回自己家,不打120救人,不报警。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破坏现场,弃车回自己家,事发地就在他自己门口。不打120救人,不报警。 让伤者在地上躺了一个多小时不闻不问,得不到救治。之后因抢救无效去世。请问这是什么性质,算肇事逃逸么?
7月8日下午6点半左右,我驾驶摩托车从307国道自东向西行使至一道口向南拐,在确定可以通过以后我就往南,不料有一摩托载着两人超速行使将我撞伤,摩托车严重损坏,报警后对方将其摩托车挪动,破坏现场,认定书上写对方负次,要责任请问对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我方受损车辆换件维修6万余元,双方买了全保,可维修发票只有一张,在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所在地起诉,提供不了发票原件,因为已在交通事故发生地起诉了对方及其保险公司。
律师您好:家人开车与一电动车相撞后,没有停下,而是转到另一车道返回。交警认定书上确定为负全责、故意破坏现场,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全给赔付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把电动车从机动车道白线拖到路边,并且往前拖了大概在2到3米,对方的做法应该负什么责任?
我们正常行使在机动车道上,对方骑着电瓶车突然碰过来,我马上将机动车急刹车。对方也没有倒下,可能后边座位上的人小腿与我车身有点擦到,我马上打110报警。然后对方故意将人从电瓶车上抱到机动车旁,将电瓶车拉到旁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我马上拨打110报警,之后开始拨打120急救,称其妻子要死亡了。需要急救,并责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