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母亲是北京房山散居农村的居民户,家里还有一个姐姐是农村户口。2003年趁我在外地,母亲和姐姐签字卖掉了宅基地五间房一个院子,才卖18000元,并在大队更改了买家的名字,所有过程我都不在场,也没有我的签字,好像买房的是北京居民户口的城里人,应该本来就自有房产,我家老房是爸爸死前造的,是我从小长大的家,我好伤心,这些年天天思念家,时刻回忆着与爸爸与家人在那个院子的点点滴滴。现在我手里有她们和大队手写的买卖房协议,请问我能要回房子吗?退多少钱给买房人
这是一个 二手房买卖纠纷。卖方与买房在北京市建委标准版本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主合同)中约定买方未按照附件5约定的时间付款的,逾期十日之内应每逾期一日支付卖方该笔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卖方;逾期十日以上卖方可以解除合同;附件5是“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附件5”下面
今年年初 我通过中介公司出卖房屋,与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80万的价格成交,我只收取了买房的2万元定金,其他费用一分未收取,合同的补充协议里约定 如果我违约需支付2万元定金的2倍作为赔偿,其他赔偿没有说明。现在我因家庭原因不能出售房子,我向中介说明,结果被中介告知,我除了要赔偿违约金以后还要赔偿房子升
我想买邻居宫家的一个两间半的老式住宅。宫也愿意卖给我,但宫的对面屋邻居蔡百般阻挠说他有优先购买权,(因为那是一个5间老房其中中间的一间各自一半)我想知道他有这个权利吗?村委会就以这个借口不给签字。还有我与宫之间签订的合同没有村委会的签字跟盖章属于有效合同吗?谢谢了 宫的那个房子没房照但已经在那居住10年
你好,我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预买房屋一套。于2010年4月14日签定三方协议,交定金二万,其于房款的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如下: 该物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38000元,乙方需按下列方式付款: A、人民币贰万元需于签署本协议时同时支付作为够房定金; B、人民币二十一万八千须于2010年5月30日或之前签订[0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我于2005年口头与朋友约定将自己一套平房以八万元价格转让给他,他于2006年4月付给我五万元.我给打收据一张收到房款五万元,同时他将房屋又转让给他的朋友住.从06年到至今我多次打电话要剩余房款没人给,其中他朋友多次打电话问我要房产证土地证,我说房款还未付清我为什么要给你.请你转告你的朋友他这样不讲信誉我房子不卖了.
半年前我在镇里将一套草屋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邻居,当时双方签订一个简单的协议,不是正规的买卖合同。但房产证没有在房产部门过户登记。房产证已经被对方拿到,但上面仍是我的名字。现在我想追回房屋,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我和我的邻居合买了一处民房,当时两家书面协议房子平分,现在和原房主已经写了购房合同,合同上也写明是各买85平米,房款交了,也入住了,因为当时原房主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给了邻居,到现在邻居拿着房产证就是不过户,两家在此事上发生争执,请问我要怎样才能让其同我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办理过户会对我有什么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