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结婚一个多月,被丈夫多次殴打,有证据的是最后两次。有照片,跟最后一次殴打病例。现在他同意离婚了。也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了。就等法院发离婚判决书了。但他要求我写个类似保证书之内的东西,保证不跟他要医药费了。我想咨询一下,我去拿判决书的时候,可以继续要求他赔偿我的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吗? 我不是为了钱,但是他太过分了。由于不想在跟他有瓜葛,离婚时,我什么都没要。我的物品价值三万余元。都给了他。但是医药费他得承担吧。否则,他打人都没人管了呀。
110的律师,您好!非常着急咨询您一个事情。我的离婚一审判决是2008年6月份下来的,没有判离,我坚持上诉,终于熬过了六个月,到2008年12月份第二次起诉的时候,我的代理律师到法院去查档案,法院告知一审判决一直没有送达给对方,对方没有签字,据我的律师了解,是由于法院这边速录员外出学习,档案给置底了,没有人管了,
我在一个无执照的机械厂里上班造成8级伤残,现在判决书下来了厂里陪我5万元,我什么时候可以强制厂里赔偿
我在一个无执照的机械厂里上班造成8级伤残,现在判决书下来了厂里陪我5万元,我什么时候可以强制厂里赔偿要是他不赔怎么不办?
我和丈夫打算离婚,是因为他在外面有了外遇,我一个人在家辛苦带孩子,这样对我好不公平,他还不顾我的感受,打了我好几次,我想离婚的同时还要让他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请问法律上有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如果有像我这种情况还有没人其它的什么赔偿?
假如1位19岁女孩在北京出事,被判赔偿原告几万元,但是她暂时无能力偿还,她父母有能力偿还(父母在广州),法院会不会强制其父母代为偿还呢?(毕竟存在地域问题),如果其父母不代其赔偿,那将如何呢?
我的家乡是北方的一个小县城,我是2000年经亲戚介绍,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的,婚前我有一套房子,婚后生一子,满周岁我就出来打工了,他在家带孩子,后来我把婚前的房子卖了,向我家亲戚借的钱,买了两套房子,一套是贷款,长期分居也没什么感情,他居然还把我给孩子的生活费用来找别的女人,是孩子大了和我讲的,这些年为
二审已经判决离婚,我是原告,已经拿到判决书,但对方由于工作出差需要一个月后才能回来。所以法院告诉我必须等他回来签收了判决书之后,再等十五天才能生效。也就是说,我还要等最起码45天。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我该如何做 多谢各位的回答!我就不再要求法院公告了,再等一个月吧。 但是判决书上说:自送达后十五天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