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区的农村居民。10年前拆迁了一套镇上商品房,拿了补偿款(没有要安置房,选择了货币补偿)。回到自家宅地上自建楼房。现在这套房又遇到又拆迁了,拆迁办说不再安置,只支付这套房的补偿款,没有安置房,过渡费等。问题是,房子已经拆了,协议也签好了(拆迁合同上写的好好的补偿款也有,有过渡费也有安置的)。现在不认了。怎么办?难道任凭镇政府拆迁办的人克扣拆迁款么?多次索要未果,拆迁办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至极,说你就算喝农药也没得拿!神经病简直! 求助!
律师您好!我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丢失,是否对以后房产证办理有影响。现在首先应该解决什么问题。谢谢。
我准备在南京买一套无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请问交易后如何办理房产证? 是否可顺利办理房产证?应采取什么措施保证交易安全? 若要买此类房,应怎样做
1.拆迁是因金山区枫泾镇工业区“环东二路道路”建设需要,当时我也询问是否有道路准予建设的相关文件(得到的答复是,这问题不是我们管的,政府会处理的。。。),至今这道路准予建设的批准文件也未见在市政府相关网站公布。本人疑问这是否属于地方政府蛮干,违规违纪、非法拆迁?是否可能有政策允许先拆迁再慢慢申报筑路许
我们家要拆迁了,是公有房.原有的承租人是我外婆的名字,我妈和我外婆的户口是在里面的(但我妈的户口于97年迁出来了)。后来外婆于1990年过世了,我的妈妈还是继续交租至今,有每个月的交租发票,房管所也定期发放房票簿。此房屋承租人姓名仍然是我外婆的,且目前这个房子里没有户口。 动迁组最近与我们商谈了一次,说动迁款的
我们夫妻是再婚,已十五年,双方各自的儿女都在我们结婚前成家立业,现我丈夫婚前的房子也是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拆迁,拆迁安置的地基属于我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老师您好! 现有一疑问向您咨询: 我本人是杨凌人农村户口,现在已经结婚4年,丈夫大学毕业在西安上班,属集体户口,因此,一直未将户口迁出,现在我们那里进行城中村改造,土地被征用,我做为家中的养女,父亲一直偏向两个儿子,告诉我这次拆迁安置,我作为出嫁女,是没有权利享受土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房的,但就我了解
离婚后,我带着女儿嫁到婆家,并和现任丈夫又育有一女,我丈夫是初婚。现在婆家碰到拆迁,请问,随我一起嫁到婆家的女儿(目前未成年)是否是拆迁安置对象。同时由于我丈夫是初婚,他办了光荣爸爸证,那么小女儿是否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我所住的房在拆迁范围内在没有规化图,没有开发商,也没有说回迁的房子类型,只说可以回迁多少平方的房子,是以国土储备中心名义拆迁的,合法吗 我该怎么做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