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六年前通过一中间人买了二手房 是八楼 最近 我邻居告诉我八楼是有仓库的别的楼层没有 我问了中间人 {中间人住六楼】他说没有 我又问了别的邻居 现在可以肯定 我本来是有仓库的当时我不知道 被中间人占有时间已过六年 我还能起诉法院维权吗
婚前男方和他父母借钱为男方购买结婚使用的房子(全部借款),与原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是男方父亲与原房屋所有权人鉴定的协议。婚前女方家人与男方家人谈好是不管还这笔钱的,但是婚后却是男方归还的借款,另外至今还有一部分未还清,现在男方起诉女方要离婚,现在的问题是房屋是否可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谢谢
本家有房屋一套现已居住在内,当时老人立遗嘱的时候同意把产权给我爸也就是四子,后来老人病故,现在房子开发,突然又冒出来一份遗嘱,说遗嘱不归我爸,弟兄几个的意思平分这套住房,后来这份遗嘱上面漏洞百出,原来没有手印,没有第三人的证明,法院中级判的归他们弟兄几个所有1人一份。我想请问律师还能再打这场官司吗
房子买了差不多四年了,是套平房,没有及时过户,现在房子要进行旧村改造,卖主现在却反悔,想把当时卖房的钱给我们,让我们把房子还给她,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不是本村户口,属于外地户口,买的是农村的房子,买房钱款已经全部结清,房产证土地证卖方已经全给我们了,也有买房的证明和证人。但没有过户,房产证土地证上仍然
房照是儿子的名,实际房子是老人的,现在儿子去世,但儿子生前留下一份说明,证明防止是老人的且该证明有2人作证,现在老人可以根据儿子生前的这份说明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吗?这么做有法律依据吗?
你好: 我是岱岳区高铁附近的,现在在搬迁,有这么个情况,97年前我父亲和弟弟在一个新院里居住,但是有2个院落,一个新的一个旧的,产权都是弟弟的,但是老院很旧已不能居住,结果97年弟弟以种种理由把老人赶出自己的院。我家又安排不下老人,3方商量把老院重新翻盖给老人居住,并同意产权归我所有,2老双亡后也一样
父母过世,没有遗嘱,有2处单室房产,儿子结婚时就住在其中的一处。儿子与父母一起生活若干年,其中小病都由儿子来照顾,女儿偶尔来看看。住院时女儿、儿子一起照顾。儿子生活条件不好,是低保户,女儿条件还行。请问儿子能得到2处房产还是1处房产还是1处半房产?
10年前,别人用我的名字贷款买了北京某处经济适用房,我们双方之间并未有过任何的书面协议。现在由于已经有了一套适用房所以我自己不能再次购买适用房了,买商品房是二次贷款利率也高,现在他想过户,我想是否他可以补偿一些给我,但是房本在他那里,如他愿意我可以补偿他收回房子,他也可以补偿我一些。我也愿意过户给他。
我和老公离婚后房子给孩子房费我老公要,08年12月份给我签了个协议,可是至今我前夫未履行协议。协议只是私下签署的,有签字和指纹。请问我们签署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