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一个工地上以劳务公司的名义承包了部分劳务,以前他开的建筑业劳务就可以,但是这次他们让他必须开一般的劳务发票,这是为什么?
我之前在一亲戚的公司做法人和股东(现在已没有当了),但实际老板和操作人是我的亲戚,我没有参加公司的任何管理,而且这个公司至今已经历了四任法人,现在我发现这个公司一直以来都有开假普通运输发票达到几百万,我如果举报这个情况我会承担连带责任吗?如果我不举报只告诉收了这个发票的公司叫他们自己处理他们会处理吗
我公司是浙江一家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公司,要在济南市济阳县承揽施工业务,请问下需要在济南市济阳县设立什么分支机构? (办事处 项目部 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