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四日晚二十二点四十分,我驾驶大型载货汽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行至铁路涵洞桥下时,在我的后面驶来两辆大型自卸卡车,当时对向行驶归来一辆大型半挂牵引载货汽车。在道路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两辆大型自卸卡车强行并道超车,当时我的车辆距离公路右侧边缘最多四十公分的距离,没有办法再让出道路,而此时两辆大型自卸卡
交通事故中自卸货车超车急刹导致后方电动车追尾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这样认定合理吗 并且造成电动车主十级伤
我是涟水人 我父亲在2011年12月31日下午7时左右 在厂里下班回家途中 骑二轮电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在安东北路 当时我父亲在正常行驶中 突然后方一辆自卸货车从我父亲左边超车 把我父亲连人带车碰倒昏迷在地 被120送到县医院抢救 住20几天院 医院费用总计用了18600院 被撞掉了5颗门牙 面部多处骨折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评残吗
前方车辆在高速行驶过程中没有任何警示突然停车想左转,当时我们车辆行驶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距离前车大概10多米,(道路上我车刹车印最少10米以上)导致后方车辆追尾怎么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我方是燃油助力车醉驾,对方是超速行驶,在斑马线上,导致我方一死一重伤,对方会负主要责任吗?
我的家人骑燃油电动车在一个有斑马线的路口左转弯,该路口是可以左转弯的,然后跟对方的直行车辆相撞,现在导致我方一死一重伤,但是酒精测试我家人有存在醉驾嫌疑,对方是超速行驶,请问这种情况对方应负什么责任?
我驾车在小区内由东向西行驶中前方车辆突然停车造成追尾事件,前方车辆没有打开指示灯,附近也没有停车位,请问责任在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