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七点半左右 阴天下小雨 能见度低我以三到四十迈的速度 从南向北 正常行驶 我发现前方左侧双黄线上站着一个人 面向西侧(我判断此人是从东向西过马路 已过我的行驶路段面朝西站在双黄线上 注:此路段 无红绿灯 无斑马线)当我正常行驶时不知因什么原因此人突然向后倒退,倒退时已撞到我行驶车辆的左前方叶子板上(大灯偏左侧) 经交警勘查现场 我驾驶的车辆 左前轮胎离双黄线95公分 左后轮胎离双黄线60公分 此案双方如何划分责任
我靠到双色线那个车道正常行驶,没有违章行驶。行人从花园里出来横穿马路撞在我的车上。我站的到多少责任?
我在右边车道,左边车道堵车,一行人突然从左侧车中缝冲出撞上我车左侧侧页板,身亡。我没有任何超速违章行为。事故地距人行横道约50米距离。问1:责任如何划分?我要承担主要责任么? 2: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刑? 3:是否吊销驾照? 4:保险公司赔付之后,本人是否还需自己承担一部分?
我在右边车道,左边车道堵车,一行人突然从左侧车中缝冲出撞上我车左侧侧页板,身亡。我没有任何超速违章行为。事故地距人行横道约50米距离。问1:责任如何划分?我要承担主要责任么? 2: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刑? 3:是否吊销驾照? 4:保险公司赔付之后,本人是否还需自己承担一部分?
一辆微型货车由西往东行驶 过了红灯大概500米左右,行人横过马路由左往右出来,撞到车的右前方大灯大灯上面当场死亡车辆没有违章出线,而且该路段晚上没开路灯, 以前有的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是深圳地区的
行人横穿马路,我开车从他后面要过去,不知道怎么的他又掉头往回走,导致这场车祸,我想问一下这样谁的责任大一些?
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因这里没有非机动车道)上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行人由南向北横穿马路(他越过行驶中小轿车车前后)导致自行车与人相撞(在他横穿马路时,只有1米远就是过街天桥),责任怎么划分有何法律依据
我是一名16岁的男孩,我当时骑着车经过XX市场时那边是一个三叉口两边均有斑马线,在我到了马路中间时突然有一位行人从左向右奔跑过来,我躲闪不急将她撞伤,送往医院治疗到现在医药费总花了将近7000元,交警要求我承担百分之6或7的医药费用,我觉得此事非常不合理,我并没过错,我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为何要我承担这么大
行人横穿马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我于2013年01月03日开一辆机动由东至西行驶(乡春路)(车上还有2个人),当我行驶到一村桥口时,我的右方停着一辆和我同一方向的大客车,当我行驶快到大客车一半的时候,从大客车车头前跑出来一名妇女,由于太突然我躲闪不及,把这名妇女闯倒。(路面是冰雪路面,我的时速不超过40)。由于
正常行驶的车辆,在前方有红灯的情况下(已有2-3辆车在等红灯),减速前行准备等红灯左拐弯,右方行人横穿马路,后方车辆在避让不急的情况下撞上行人,责任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