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A将自己的承包地无偿让本村村民B耕种了20余年,当时没有做任何手续,如今村民A想要回自己的地,请问:村民A能否要回。
因为村里要拆迁,现在牵扯出一些关于土地权属的问题。主要问题有这么几个: 1、1998年以前该农户有地,但因为农业税、农产品价值不高的问题抛荒逃税,2005年二轮土地承包完善时既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放弃承包权也没有办理延包手续,现在该农户想要回自己的地,请问该如何处理? 2、“承包人”不具有承包“资质”,如不是本集
在农村土地分配给农户承包以后,我家种了村上人的一块地,时间在89年,当时由于他们家没有人帮忙种地,就把地主动要求给我们种,并说好了,给你们种就是给你们了,国家的一些税收等都是我们家在交。现在由于拆迁建设等,看到人家土地上分到了钱,他儿子就来要地(当事人已过世),像这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应该归谁所有呢?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81年分田倒户 ,我家84年对村集体承包30亩耕地30年,并且有合同,有村委会和小组的印章,有地亩税的缴税单和土地登记卡(该耕地为本村各个村民的抛荒责任地),2009年村委会发布土地经营权证,但是村委会没经过我家同意,把我家承包的30亩地的经营权证发到了各家各户,请问一下这30亩地的经营权证到底规谁所有。(村民没有任
土地证所有权是我爸的,但共有产权人有我的名字,(现在我转为城镇户口),今年我爸去世,请问我是否可以继承土地经营权证?
某村五户农民在2001年外出打工,村民小组擅自将这五户的耕地进行了退耕换林并转包给其他农户经营,现在这五户农民欲通过起诉到法院想要要回这部分退耕地的经营权及其自2001年到现在的退耕补偿款,请问现在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过了诉讼时效该怎么办?如果没过诉讼时效,应该是以村民小组为被告还是以现在经营这部分退耕地
我家在1996年买了房,由一个村搬迁到另外一个村,因为是农村户口,都是农民,离开土地就不能生存,所以买房时口头协议将卖房者名下的部分土地流转到我家(卖房者有大约5亩土地,商议将1.5亩转让给我家,卖房者全家当年搬入了市区),1998年入住时办理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2005年政府下发了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也是我
农村土地在二轮承包的时候(1999年)一些人(大多都外出打工)主动放弃了经营权,并写了书面的协议,也有的是亲友替本人签了协议,之后抛荒的土地就分给了剩下种地的村民。在以后的土地经营时期又经历了退耕还林政策,也就是说当是主动退掉的土地又重新打乱重新分配给种地的村民,到现在那些当时主动退地的村民又回去想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