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诈骗案,已提交法院4天了,今天和代理律师去查阅卷宗,被法官告知没有阅卷的权利,只有在审结后才能阅读,而被告却能阅卷,这合理吗?这中间留有太多的可操作空间了,这对被害者太不公平了。还有法官说不能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说是除非有人身伤害,这也合理吗?
我是一个诈骗案的被害人,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并且法院已经冻结了嫌疑人的银行存款。马上要进入审理阶段,现在法院突然告诉我,要我取消起诉,说是:把被诈骗的钱还给我就行了,不用起诉。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害怕再一次被国家欺骗。希望能有律师解释一下。在这里先谢谢了。
被害人,经查阅大连市西岗公安分局民乐派出所对董玲玲的案卷笔录,提出几点异议
1 民乐派出所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董玲玲为什么冒充张宇身份作案,利用尹新南假名变造谎言伪装恋爱,掩盖真实目的进行追问。我控告的是董玲玲身份为230902198606130928号,并不是张宇身份为230921198606030221号,而为什么在两次讯问笔录都是询问的张宇?连差距这么大的基本常识办案人都没有搞清,看来这个张宇只不过是个替罪
女友出生于1991年7月5号宁夏中卫: 差几个月满20周岁。男方已满结婚年.两人分别于09年10月份在昆山四海电子打工认识,并双方自愿确定为恋爱同居关系,自2010年6月份怀孕,身孕近5个月时在2010年11月3号一起回男方家安徽蚌埠,之后在近2010年12月份时通知及其亲戚商量婚事,亲戚过来时是2010年12月26号凌晨2点半到我家中,于
前天宣判的,上诉期只有六天(签字提前了),在法院门口请了律师希望复印卷宗,法官说此案不允许复印卷宗,只有上诉到二审才能阅。 不太明白,不给看卷宗如何上诉。 补充:报案的银行没有起诉,审问的时候回答大多都是针对报案的银行。直到见到判决书才知道起诉的是其他银行,因此没有辩白的机会,很想知道其他银行起诉什
合同诈骗案件,委托律师,需要一次性支付代理费吗?如果中途更换律师,一次性的付费可以退一部分吗?可以与律师约定分期支付代理费吗?
电信诈骗案实施中银行未及时短信通知被害人账户金额变化,是否应负相应责任?
我一朋友5月20日遭电信诈骗,对方从医保卡被人非法利用入手,一步步将被害人引入圈套:先让本人在工行开一理财账户,再用电话指示帮助激活(其间可能采用技术手段套取被害人卡号密码)等,然后诱使将其他银行存款计72万元在上午十点和下午两点分别转入此卡,被犯罪分子随后分几次转走。其间时间从上午十点至下午三点,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