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家住在辽宁省锦州市农村,家父于1983年承包了村上生产队解体后留下的一片山地,山地附属物多为杂树,部分为苹果树和梨树,还有部分为耕地。当时合同很简单,主要内容:约定面积,附属物只有杂树,无承包年限,性质是作价保本,10年还清2万3千元。 根据以上描述,我想咨询问题如下: 1、此片山地的经营性质是什么,我是否可以继续承包下去,年限是多少? 2、我是否可以对此片山地进行自主经营处理,比如利用现有资源开发农场等? 3、目前除了拥有林权证之外,其他如果树和耕地都没有证书证明,是否可以申请类似证明? 4、政府今年提出不允许我在原有耕地上继续耕种,必须改成林地,请问此种说法是否合理,我改如何处理? 以上,盼复,深表感谢!
你好,有一纠纷问题咨询.在老家向村里的山地承包一片山,租期是30年,和村里签的合同里字样有体现承包商无权出售,后来我家人把这承包的上租给另一承包方(乙方),合同里只体现承包时间(就是我们和村里签的承包时间),没体现承包时间内不能出售,然后乙方在承包时间内以出售方式卖给丙方,现在我们想以村里签的合同名义
我在2007年同我所在的生产队签订一以集中地形式的山地承包合同,现林业局以篡改包地形式要收回还没有到期的承包地,我应该怎么办?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我能有什么应对措施
家父是农村人士,向其他村租了土地,期限是十年,现在到期了。承包合同有一条规定(期满后,承包人可优先续期,按附近土地定价。)家父本想续期的,但对方就是不让,还说续期一天是续期,一个月也是续期。在此小弟想请问各位好心的律师,承包一方至少可以续期多长时间,之前有律师回答说(再行约定),但我不是很清楚是什么
个体承包了一个公司旗下的一个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的员工签订用人协议的是承包商。三个月后承包商却与公司突然解除承包协议。在解除的前三天才告知员工,意味着员工被突然解雇。承包商付清了员工工资。但是按照劳动法,员工应有的赔偿金是这个总公司出呢还是这个承包商?
甲乙兄弟哥俩,哥哥在农村务农,弟弟当兵转业为非农,相继成家,然后分家,财产及土地一分为二,弟弟的媳妇起初为农业户口,后来做公务员转为非农,弟弟全家户口落到县城,种地累也不挣钱,就不在管理,后来国家对土地确权,新一轮土地承包时弟弟早在县城落户属非农,土地承包后老父老母的土地都承包在了哥哥名下,哥哥还靠
我家在2002年的时候承包了队里的一分地盖了个养猪厂承包期10年 现在到期后 队里要将这块地划作宅基地但又不敢明说将其划为宅基地(因现在政策不让放宅基地)而是以土地承包的方式,现在我家想继续承包而队里不给我家优先权而是以抓阄的形式由想要承包的几家抓阄。我家拒绝抓阄 现在已经在队里形成决议由别家分得,现在我家
88年我父亲承包了村里的几十亩地搞果园,当时还是镇政府促进的项目,承包期是30年,承包合同是由政府提供给村里和我父亲签的字。90年代中期根据国家的“顺延承包”政策,在原合同里,村委签名同意再顺延30年的承包期。现在村里有部分人在这两年开始说我家的承包不合法,他们想把我们的果园拿回来给他们建房子。 他们说的
我在陕西省渭南市我咨询下农村土地承包问题,我的承包地还没有到期
我在陕西省渭南市我咨询下农村土地承包问题,我的承包地还没有到期,因外地人来我村建厂,村里就将地收回,村书记说最多补偿3%,本来还不给补偿呢,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