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中间要求涨房价,这样做当时签合同还有什么用,想咨询一下。
我拒绝涨房价时房东以合同上的一条:“房东因拆迁或其他特殊急需用房的,租房者要无条件退房,房东按照实际住宿日期退还房钱给租房者。”来要挟我,说不涨房租就按照这条让我搬走。求解!!!
还有如果房东以儿子结婚用房等编纂或搪塞的理由要求我搬走,我是不是就要按照合同上的要搬走?房东还属于违约吗
我与房东在08年7月8日签的合同租期一年。现在我不想租了。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到09年2月7日不租。算不算违约?房东一口咬定违约。不退押金 合同上有一款“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前中止合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爱对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约。”如果房东不同意是不是就算违约呢?
签租房合同时中介与房东未解释合同条款导致重大误解能否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大家好,我在租房是遇到这样的问题,希望高手解答。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我在外地工作,所以我姐姐在当地帮我找了套房屋,因为工作原因我没有跟着去看房,只是等他们都谈好后到中介去和房东签定了一份租赁合同。随后便对房屋进行了些简单的装修,装修完成后房东过来看,说我违约,要求和我解除合同。其具体理由是:一、不得
租房合同到期,可否有权向房东要求出具房费发票(合同中未提及所付租金是否含税的细节)
租房合同到期,可否有权向房东要求出具房费发票(合同中未提及所付租金是否含税的细节) 租房合同到期,可否有权向房东要求出具房费发票(合同中未提及所付租金是否含税的细节),另如果发票有多少税额,是否涉及所得税,另合同中注明了装修费用在改变合同时得到补偿,如果到期后从新签定新合同可否认为改变合同了,要求得到补偿呢
租房合同2009年10月21日已经到期,然后房租是交到11月21日的,现在我不想租了,房东要我交违约
我的租房合同从2009年4月4日--2009年10月21日,只签了半年,现在已经到期,然后房租是交到11月21日的,现在我不想租了,房东要我交违约金。我该怎么办?我的押金交了400元。
租房到期,提前一个月结束合同,事前已和房东协商,到期退还全部押金,可现在房东不愿意退还押金!
2009年9月3日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上写明租期半年,租金3个月一付,押金2000元,不到期限,押金不退。租金必须提前15天缴纳,否则终止该协议。房东当时写了房租与押金的收据! 到了11月我得知学校1月份放假,于是我便与房东协商,提前一个月结束租房合同,房东答应了,并承诺到期退还全部押金,我便于11月17日把两个
我们的合同期是2年, 现在还没到1年房东把房子卖了要求我搬走 。合同没有写明那方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吗? 可以买主自己要来做生意 决定不出租了 我们的合同没有注明违约要赔偿 也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一般赔偿是怎么算的
我租一年,现住不到半年,房东要求涨房租,请问通过法律处理后会是什么结果。如果要求赔偿可以吗,我起诉之后就不想在这里住了,得罪了房东也不好意思住这里。
各位律师好: 2008年地震后来到绵阳租一门面,合同期是3年,从2008年8月30号截止到2011年8月30,在2年内,房租由每月400涨到800元,而转让费由3000元涨到15000元,于是房东在昨天(还未满2年)就通知我,说是要收回房租让他女儿做生意。我告诉他3年合同期还没有到期,你不能违约。而房东不理,反而说房子是他的,他想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