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跟浙江绍兴诸暨一家公司签约的,合同抬头是浙江总公司的,但是人在香港分公司工作,属于长期外派,工资在香港发。但是为了办理在香港的工作签证,公司跟我们还有份假合同,抬头是香港分公司,上面所列工资假期都是假的。 今年我12月份结婚,公司一天产假都没有给我,理由是总公司有规定,按事假算的。 我请了8天都被扣
我是26岁男2009年8月8日领的结婚证在2010年3月5日使用了婚假!我属于国家晚婚的补偿10天的婚假!但是现在用人单位说婚假不能跨年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有没有国家的条款!非常想知道,非常的急!
单位科室移交到其它单位,我还在产假期间,能否要求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我和机关签订的是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合同上盖的不是单位公章,而是我们处室章。但省里下文件把这个处室移交到了其它单位,新单位只接收工作不接收我们这些人员,但我还在产假期间,是否能要求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依据是什么?谢谢!
我是北京户口,老婆是广东湛江农村户口(无业在家),我们是晚婚晚育(结婚时老婆24周岁,我28周岁,生育时老婆25周岁,我29周岁),我们目前在深圳生活。请问1)老婆没有生育保险,是否可以有生育保险报销,2)我在外企,请问可以享受几天的婚假和生育陪产假期?(公司规定是10天和3天)
我是在事业单位上班,2005年6月14日生的孩子,当时由于单位比较忙,生完孩子37天后就上班了,后来一直没休,我是晚婚晚育刨腹产,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如果可以数额是多少?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于1月25日休产假,工厂(国企)2月10日全厂放假,休公休,我没有休公休在休产假,现在有事请公休,领导说公休被休产假时冲掉啦,但产假只休了4个月
您好,公司为避免员工休完产假或婚假后不久就离职,提出与员工签订婚假、产假协议约定假期结束后需服务期限,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