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5月份起,计划加盟某快递公司,因前期无相关工作经验,特与老板协商,先试着跟别的业务跑跑快递,送送货。当时给说的运费1.5元/件,发货另计。后经实际送货考察,感觉该行业利润回报率及当地市场实情不太乐观,于是不再计划加盟。特于6月30日送完货后,告诉老板说不准备加盟了,第二天就不来了。老板一听立马翻脸:不来行,工资三个月后再发,而且运费按照0.8元/件计算。除非继续干三个月,且三个月内能找到新人接岗。而且即使有新人接岗,也要三个月后再发工资。 我想知道,老板这样做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当初我也并不是应聘的业务,初衷是为了加盟。 求赐教!!!
本人于2012年8月19号入职当时是按打卡考勤月薪计算的 8月份12天工资1200圆。9月份前2天休息 中途请假回家了一段时间。。最后工资是1800圆 。到10月初开始换工种 (此工种比刚开始的工种工资要高属于技术类计件带保底工资)到10月14号下午由于机器故障发生工伤。。现在评残结果已经下来了··可是去问劳动总裁说是只能按我9
您好,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中,2、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文件是2004年7月下发,在2003年退休的可否享受这个
我们老工地做工 说好是按天工计算 现在我们不做了 要求老板算账 结果老板以没钱为由 不打算给钱 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快速解决我们的工资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1994年1月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1994年1月11日 桂政发〔1994〕3号)
我在瑞安某鞋厂做踩样品鞋,去该厂上班时口头说好工资3500元每月每个月先发百分之80,每天加班到9.30除星期天不加班。后来开订货会每天加班到11-12点没有加班费所以我就提前一个月给领导辞职了,到了一个月期限老板说没做到过年几有百分之70的工资给我。我在那做了4个多月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厂牌啥都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