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998年去世,我奶奶去年去世,今年五月十一我爷爷去世,留有遗产41100元,我爷爷有四个儿子,我父亲排行第二。李中成负责分配这笔遗产时说因为我父亲去世,所在遗产由三个儿子分配。我没有份,我觉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我应该代位继承我父亲应分的份。后来他们又说我没有伺侯我爷爷,因为我爷爷在老家,我在青岛,弟兄三个商量好了,我爷爷由我大爷伺侯,我爷爷的工资由我大爷领用。请问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小瓮山村李中成这种分配遗产的方法是否公道合理??
我父母有房产大小四处。父亲去世没立遗嘱,如今,母亲想立遗嘱把房产都给两个儿子,我一直照顾母亲,且户口一直和母亲在一起,我该怎样维权? 四处房产其中两处是我父名下,一处在我母名下,还有一处立于我弟媳名下(为享受住房补贴),后拆迁给我侄子。 我母若立遗嘱违背“继承法”,既,将我父亲的份额也按她的
我妈妈去世早,爸爸两次再婚,我从小就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奶奶生前多次在家人面前提到以后房子留给我,当时大家都没有表示过异议。可是奶奶急病去世,没留下遗嘱。奶奶去世后一年来我还住在奶奶家。现在面临拆迁,房子是弃管房,没有产权,也没交过房租,户口本写的是我和奶奶的名。奶奶有五个孩子,他们都要求分得拆迁费。
父亲生前留下一套住房,是80年代初期单位的福利房。当时是以父母亲和我的户口分得的。1994年2月父亲买下了40%产权后于同月去世,母亲早二年去世,我还有一个姐姐。现在父亲单位要我们买下全部产权,请问:这套房子作为遗产,它的份额该如何划分才合理?是一人一半?还是参与当年分房的人份额稍多一点?
我的祖坟被迁得到一笔赔偿金,我大伯和我父亲都不在了,我母亲和我大伯母都还在,都年老了,赔偿金是按两份分呢还是按四个孙子来分四份?因为赔偿金是经过四人一起努力争取得到的。 可是为什么按两份分呢?我就不 明白了,一这样的赔偿金又不是遗产,二因为不属于正常搬迁,是被损坏后赔偿的,这个赔偿金应该包含了精神损失
我们入住时已经缴纳了两年的物业费09-11年的。办理房证是在12年年底。开发商以此为由在办理房证的余款中扣除了12年的物业费。是否合理?
我父亲1998年去世,我奶奶去年去世,今年五月十一我爷爷去世,留有遗产41100元,我爷爷有四个儿子,我父亲排行第二。李中成负责分配这笔遗产时说因为我父亲去世,所在遗产由三个儿子分配。我没有份,我觉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我应该代位继承我父亲应分的份。后来他们又说我没有伺侯我爷爷,因为我爷爷在老家,我在
我父亲1998年去世,我奶奶去年去世,今年五月十一我爷爷去世,留有遗产41100元,我爷爷有四个儿子,我父亲排行第二。李中成负责分配这笔遗产时说因为我父亲去世,所在遗产由三个儿子分配。我没有份,我觉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我应该代位继承我父亲应分的份。后来他们又说我没有伺侯我爷爷,因为我爷爷在老家,我在
我父亲1998年去世,我奶奶去年去世,今年五月十一我爷爷去世,留有遗产41100元,我爷爷有四个儿子,我父亲排行第二。李中成负责分配这笔遗产时说因为我父亲去世,所在遗产由三个儿子分配。我没有份,我觉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我应该代位继承我父亲应分的份。后来他们又说我没有伺侯我爷爷,因为我爷爷在老家,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