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驾驶员是否有代表公司接收交通运输违章处罚文书、代表公司陈述申辩的权利,并接受处理的权利
货车驾驶员是否有代表公司接收交通运输违章处罚文书、代表公司陈述申辩的权利,并接受处理的权利?
我与2011年3月10日在石河子幸福路{温州地下街路口}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由东向西方向,在三江公司路口右拐,正好红灯,车停在右边的人行道.对面的特警[没有穿交警制服]招呼我停到路边.以实施机动车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罚.[代码:1345];以道路安全法38条规定.根据道路安全法90条处以200元罚款,记三分. 因为旁边有车,我已经
我是广州大学城的一名学生。我在4月28号在大学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拦截,以驾驶未挂牌机动车为由扣车。后来我才知道我驾驶的摩托车属于“轻便摩托车”是要挂牌的而且需要F牌驾驶证。现在据我了解我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95条和第99条。那么请问我将被处以怎样的处罚?罚款的数额是根据什么确定的?我将会被处以多少数
我买啦台二手车,签合同是从买后那刻起车辆违反交通法规后罚款由我承担。就当我档案出来的第二天,就是我还没来得及去拿档案的那天我违规停车啦,现在过来4天啦去交队查,说网上还没有记录,叫我过阵子再去。我想问这罚款到时候会怎么算
在缴纳交通违章罚款时发行处一般性处罚程序存在不规范问题,请大律师们帮忙看看
1.只有一人办理处罚手续,且行政处罚书上面的签名执法人员,都不在场. 2.没有进行询问,直接打印几张笔记和文书交由签字. 3.行政处罚书签字后没有交给本人. 3.交完罚款,不是直接放车.而且说明必须给修理厂缴纳拖车费,并拿收据给工作人员看完后才放车. 这些申请行政复议有没有理由?
我是在交警队大厅窗口处理非现场处罚的,有个处罚搞错了,分扣在了别人的驾驶证上(可能是因为当时忙中出错,具体原因忘了,发生在8月份,被扣分的人今天要求我给予经济赔偿),我只能向上面申请撤消他的扣分,(罚款当时来处罚的人已经交了),给对方道歉无效,对方就说要经济赔偿,这要求合理吗?(他说不赔偿就起诉- -)
如期办理处罚,被告知无此违章,并收走罚单。3个多月后出现此违章,并收取滞纳金!
我于2013年2月23日下午收到一张违章停车处罚决定书,于3月8日到交警支队办理处罚。该交警支队办事人员查询电脑:无此违章记录。被办事人员告知无需处理,并未出具任何单据。本人于6月25日办理其他违章处罚时,发现2月23日违章出现,并要收取滞纳金。我去交警支队询问,说已经开具处罚单据。但我当日未收到任何单据。我要求
我在江苏宜兴,我想咨询下,我的交通违章记录里有这样两条:1.黄灯转红灯
我在江苏宜兴,我想咨询下,我的交通违章记录里有这样两条:1.黄灯转红灯,我过线大半个车身,但是停下来等红灯了,被拍下处罚;2.在无锡市里一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门口停车被贴违停,声明没有占道,那个卫生站在居民巷子里。就这两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