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方面的问题,我家承民山地(承包期30年)现被占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未利用地三级土地补偿标准为48万元/亩,农用地及建设用地补偿60万元/亩。所占我们的地为荒山开发的林地果树地。请问: 问题1:除青苗费补偿外,补偿安置费按什么标准补偿给农户? 问题2:“县政府对人次征收土地按照1万元/亩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并一次性划入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是什么意思?
我原是重庆农村户口,2010年上大学把户口转到学校,现在家乡建设旅游新城,把自家的住房征收了,但是补偿说是要按照户口簿上的人口来,我该怎么办呢?
1968年,镇政府建设水电站使用了我的山与地和上面的竹子和树木,至今没有收过镇政府的补偿款。现有个体企业计划扩建水电站,如果真是这样,按照法律可否得到补偿?请问怎样计算补偿?
09年我大学最后一学期(当时三年学费已经交齐),我在户籍所在地宁波余姚入伍,当时询问当地武装干部说国家补助三年大学学费,当时我也交齐了所有有关资料给学校。11年退伍时,国家又出文件说11年以前入伍的在校大学生,不享受以前所交学费补偿,11年12月份我退伍后复学,12年6月份毕业,我向当地武装部要国家补助的三年学
政策是指执教期间没有超生,还是被辞退后超生也算???请知情人指教,政策非常模糊
我现在工伤订为九级 但是补偿一直没有下来 现在不想做这份工作了 如果我主动辞职公司还会给你去跑这个补偿吗 以什么方式给我呢
用人单位跟员工签过合同之后对合同私自增加一些对员工不利的条款,并且不发给员工,请问这样的合同还有效吗?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员工能不能要求双倍补偿?请问还可以索要哪些补偿?谢谢
1996年,有一块土地被一条公路穿过并未占完。现在剩余部分被一单位征用,关于该地补偿款是否按原有整块地补偿。 注:公路占用时只补偿款(15元每棵)和一年青苗款(600元每亩)。
2011年我家在县城公路边有一块土地被征收,当时的情况就是土地置换给划宅基地,可是未料新的宅基地又被收回被利用与开发,现在问题得不到解决我现在该如何让解决,现在的问题又要再次征收我另外一块土地我是否可以对此套要个说法,现在事已快过四年,现在他们说拿出两万元来了结此事,这个事情我是否可以妥协,我是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