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全家是非农业户口,在县城有并且是唯一的一套住宅,土地证是1985由本县的区政府发放的,当时还没有土地局,并于1992年办理了县政府发的,请问这种土地的权属性质是怎样的?我现去土地局换证,他竟说我这个用地性质不好界定,我的临居以前也和我的证是一样的,他们也都换了不过是早几年就换了,我跟土地局说我不是村民我怎么会有集体土地?是集体土地怎么县政府怎么会发产权证呢?他们竟回答我集体土地县政府也发产权证,我说集体土地那只能是乡政府发的"小产权证"不知我说的对不对??? 我认为他们是在故意为难我,我将如何应对?
我以前是农业户口,在农村老家有一处宅基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我已经不是农业户口了,我还能继续拥有这处宅基地吗(宅基地上有建筑),还有我能把它转成国有土地吗,(老家在镇上,宅基地旁边有国有土地)。
小镇规划小区的单间式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已有集体土地使用批文和规划证了。刚刚问了下地方政府的个别工作人员,他们回答说可以通过国家征收等什么程序可以转换成国有土地就可以转户的,不是知道是不是真的,现在想在这里请教下各位律师 规划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基本都是国有的了,就剩下征收后安置户的十多间是集体土
政府强行把国有土地划拨给集体企业使用,并且28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某企业仅以260万元人民币低价买走,企业用于生产盈利使用,准备用此土地抵押银行贷款,此行为是否合法?
我家在农村,25年前购买了一栋老房子,08年自己重新翻盖了,我看见房产证当时写的使用期限是40年,是什么意思是说就能用40年吗,40年以后怎么办。(现在已经使用了25年了,还剩下15年)
以前85年的时候国家征收了我家的农田和菜地,但是房子没征收,那时候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父母都安排了工作,户口改成了非农户口),现在国家要征收我家房屋,请问我家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还是集体的。
处理林权边界问题是以《村镇房屋使用证》为依据还是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依据
我家老房子以前林权是以一棵大树为边界,由于村官犯贱,强行挖树并破坏边界,导致两家纠纷,可镇上干部官官相卫,他们居然以《村镇房屋使用证》为依据处理,明显《村镇房屋使用证》不体现边界、坝子、林权;请求大家帮忙回答:处理林权边界问题是以《村镇房屋使用证》为依据还是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依据?
1974年我们村组的农用土地划拨给乡政府,土地所有权属村集体还是国有?
1974年,我们村组的土地划拨给乡政府建办公室、礼堂、食堂等等,现在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还是归国有?乡政府有没有权利把办公室、礼堂、食堂等买与他人,然后他人来建商品房出售? 如果属国有土地,是土地一划拨就自动变成国有土地的,还是要经过另外的复杂办理手续?如果要另外的手续,需不需要征得我们村组的同意
集体土地个人在使用{没办使用证},集体可以收回去“租”私人办厂吗
我们家有三亩梨园是种在集体土地上的,没办使用证。{有一部份以种葡萄明年结果}。现在有私人要“租”这块土地,集体可以收回去“租”私人吗?如果有补尝多少一亩?我们可以不“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