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自07年入园以来一直经幼儿园参保中国人财的学生幼儿险(50元),今年3月幼儿园按惯例向家长收取50元给孩子续保,当时幼儿园给家长开了一份收据,之后就一直没有相关信息告知家长。今年7月中旬孩子在外玩耍磕破上唇,在医院做了整形手术,没有住院。然后联系幼儿园保险的相关事宜,幼儿园给出的解释是已把钱交给保险业务员,但业务员一直没给回信,后经园长与业务员联系,业务员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上报。此事发生以来,我们一直积极与园长和业务员联系,想协商解决,但是他们都一托再托,直到现在也没给个明确的答复,甚至我们提出三方见面协商,他们也都以种种事由推托。其实我查阅了一下中国人保财险的学生平安保险条例,“保险条款摘要第二条写到: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在我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的,符合当地神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但每次事故的门诊和急诊医疗费用以500元为限”。我共计花费1000左右,本想依法由他们双方赔偿我500就可以了。事情发生到现在也有20多天了,我想经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请问应如何办理,如向法院起诉,是幼儿园和业务员都起诉谁吗?请法律界的朋友帮忙指点,谢谢。
我是一名在校学生,2007年住院做过一次手术,一个月后在该医院做了一次化疗,有过了一个月后在另一家医院连续做了两次化疗,一共住了四次院,当时把我的病例跟医院收费详细清单还有出院证明一并交给了学校,学校老师一再推脱不给上报,知道08年12月20号上报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人员也一再推脱,到今天我给他打电话他又给我
我母亲2002年同我父亲在中国人寿保险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在2008年已经缴完了保险费,同年我父亲因脑出血入院动了两次手术,出院后半年我父亲已是完全不能自理,衣食住行完全要我母亲照顾,我父亲的病完全符合保险的条例中的疾病的其中一项,我母亲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竟然以我父亲病情达不到赔偿条件而
97年在民政局办的‘幼儿婚嫁保险、读书保险’投保保费不按期兑现怎办?
有关民政局97年办理的‘幼儿婚嫁保险、读书保险’投保(保险本本上有明确的保险给付金额、保期、镇民政局章)保期已到,但民政部门不给按保单给付,说只能按当前利息计算后给付,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较好! 请问这些早期的投保险种现行政策是怎样的?在确保保险内容、保险期限及保费结算方案等有何现行政策?有否直接
我妹是大一新生,是在午休下床时摔伤的,因为上床的护栏坏了,没有抓牢,在下床的过程中摔下的。学校有给学生买保险,但是当时摔伤时学校并没有请保险公司过来处理,也没有及时的通知家里人,今天我妹自己跟同学去医院看了片,医生说要动手术,学校让我们先垫付医药费,到时候学校在看情况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家长该怎么
我是一技校的学生,当初刚入校时向交了五年的保险(保险是太平洋的);今年9月20号在学校出事了,9月24号报的案,但是保险公司直到现在还没用赔偿,找了好几次,一直到12月11号保险业务员说还要学校盖章后才能赔偿,但盖章后她又说要等七个工作日才能进行赔偿(还不包括周末),还说到那天她和财务说,请问这样的说法对吗?
我单位投保***公司工程一切险,2010年6月1日我标段发生洪水,桥梁筑岛被毁,现在我单位与保险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纠纷,1.我们投保是20个合同段一起投标,保险的免赔额为40万元,请问是不是免赔额按照20个标段各个标段占总金额的多少来分免赔额,如我标段金额为2亿,20个标段总投保额为40亿,我标段免赔额是否为2万元,谢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