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我与一所谓“房东”(没有看到房产证)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的合同,但是他将一个房间以单位员工宿舍的名义租给我,在合同上他签的是他自己的名字,也写了身份证号,但是没有单位的印章。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我交了三个月的租金及一个月的押金,在收据上有单位的印章。现在我不想租了,我可以拿回我的押金吗?
事情有点急,继续律师专家的帮助,请尽快帮我解答解答
今天发现该“房东”不是该房子的业主,而且其所代表的单位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吊销时间为2011年5月28日,至今已有两年,这样,他所签的合同还算有效吗?
而且,合同中规定押金不抵扣房租,可以这样规定吗
我和几个朋友在深圳租了一套房子,当初是一个中介带我们看房然后去一家房地产公司签的合同,这套房子是一位业主委托这家公司出租的。前几天业主来我们这里说那家房地产公司倒闭了,公司的人跑了,我们也去那家公司看了,的确没人了。请问一下:我们有法律权力向业主要回押金吗?当初我们是在那家公司签的合同交的押金和租金
我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中对违约条款如下: 1.如不遵守上述约定视为违约,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一致. 2.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年租金的1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乙方所介绍客户所付中介、搬家等相应费用。 另外在补充规定里我们
我是一个房东 . 3年前签定了一个底商租赁的合同 合同上租的是5年 但是我现在不想租给他了 但是当年合同上没提到违约金的问题 双方谈了很久还是僵持着. 所以我想问一下我大概要赔偿多少钱才能要回房子 房子一年租赁的钱是2万 合同是这样写的 甲方 也就是我 乙方是对方 一、 租金每年贰万贰千元整,每年4月15日以
我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是自己拟定并打印的,而没有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我们签了一年的合同,可才住了三个月,房东就以要结婚为借口让我们搬走(当初房东坚持签一年的合同),我不同意搬走,并告诉他如果让我搬走就支付我一个月租金的赔偿,从此之后房东就迁怒于我,什么说我用水太多
陈万林律师您好: 我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解答,还请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谢谢! 我和男朋友在2009年7月16日租了一个套房,由于房东东西都没有搬走,所以当时交了押金,房东于2009年7月9号写下一个星期内通知入住。在这段期间内,我们天天住宾馆,感觉经济吃不消了,于是就拨打房东的电话,希望他们能快点让我们入住,
2009年本人在塘沽河华里通过中介整租了一套两室的房子,前期房东承诺房子里所有设施均可以正常使用房屋采暖到位,签了合同之后发现该房子采暖没有像之前房东所说的那么充足,和房东协商解决办法结果只是房东把责任都推给了采暖公司,让我们自己和采暖公司解决,(补充一点,河华里部分住户均反映有采暖不足的问题)加上后来
父亲已故,母亲年事已高,兄妹三人,我和大姐已嫁,但户口没外迁。现大哥想将农村的旧房屋拆建,但说要我和大姐去公证处签一份什么放弃房屋继承权的证明,以后父亲的房屋由他一人独自继承。不然就不能拆建。但我和大姐都不想放弃,请问要如何解决?一起继承?集资一起拆建?如果集资拆建要不要公正一下,以免日后有纠纷!要